中组部组织二局副巡视员 谢玉峰
去年 9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10 月,中央组织部召开专题座谈会,对加强社会组织党建进行动员部署。《意见》的印发和会议的召开,标志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深入学习贯彻中办《意见》和社会组织党建座谈会精神,是当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 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发展历程
据党内统计,截至 2015年底,全国共有党员 8875.8 万名,有基层党组织441.3 万个。从工作指导的角度,我们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分为七大领域:农村基层(乡镇、村党组织),城市基层(街道、社区党组织),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其中,我国社会组织发育较晚,党的建设也随之开展得比较晚。七大领域中,社会组织领域党建工作起步最晚,基础最薄弱。
(一)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
我国主要按照依法登记的形式,将社会组织分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中介组织和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等 5 类。基本情况是:
1.社会团体。是指公民和非机关单位自愿组成的会员制组织,主要是各类协会、商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等,共有 23.5 万个。
2.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有关单位和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组织。主要集中在教科文卫等社会服务领域,常见的有民办学校、幼儿园、医院、民办艺术团体、科研机构等,共有22.1 万个。
3.基金会。是指利用社会捐赠财产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主要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资金用于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扶贫济困、帮残助弱等公益事业,共有 3202 个。
4.社会中介组织。这类社会组织范围十分广泛,指在社会经济活动各主体之间提供居间服务,发挥沟通、公证、监督等作用的组织,涉及 9 大类 78 个行业。其中相对规模较大、管理比较规范、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是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三大行业。
5.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是居民自发成立并自觉参与,以满足生产生活需求为主要目的的各类自治组织。常见的如以丰富居民生活为主要任务的各类舞蹈队、秧歌队、棋牌协会等,也包括服务生产的各种农民专业经济协会、农村公益组织、乡村邻里互助组织等。
此外,社会上还存在大量未登记的所谓“草根社会组织”和在华活动的境外社会组织,据专家估计数量在 300 万以上。
(二)社会组织党建的基本情况
据党内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社会组织比2010 年增加 24.9 万个,增幅为 102.9%。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紧跟步伐、同步推进,呈现出一些新特点。
一是党组织和党员数量不断壮大。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社会组织党组织 10.2 万个,是 2010 年的 2.3 倍;共有社会组织党员 81 万名,是 2010 年的 2倍,实现“双翻番”;社会组织党员数占全国党员总数的比例由 2010 年的 0.5%提高到 0.9%。
二是党员队伍年轻化程度高。社会组织成为年轻人就业的重要领域,党员年轻化特点非常明显,80后、90后所占比重较高。2010年以来,社会组织中35岁及以下的党员占比连续六年一直保持在三分之一多。截至2015年底,社会组织中35岁及以下的党员占比为34.1%,高于全国 8.7个百分点。
三是党建工作行业特点突出。从社会组织数量分布来看,行业性差异较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数量分别占社会组织总数50%左右,而基金会,社会中介组织中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所占比重分别为1%。从党建工作难易程度来看,有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较为容易,能长期有效地开展党建工作。比如,民办非企业单位大部分是民办学校和医院,业务相对稳定,党建工作能够结合持续性的业务工作进行;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管理较为规范的社会中介组织,司法、财政部门能实现业务指导和党建工作的同步管理,党建工作也比较规范。而有些社会组织,如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组织构成较为复杂,从业人员多为兼职,人员流动性大,给开展党建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三)社会组织党建发展历程
社会组织党建的发展历程,是一个从无到有、由初步探索到逐步加强和规范的过程。
第一,党中央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要求。1994 年 9 月,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各种新建立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日益增多,需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新的经济组织和新的社会组织这两个概念开始出现,“两新组织”党建从此拉开序幕。2002 年 11 月,党的十六大强调,加大在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工作力度。2004 年 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加强和改进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方法和途径。2006 年 10 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之后,党和政府的文件中用“社会组织”替代“民间组织”。2007年 10 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农村、企业、城市社区和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这里,把新社会组织党建与农村基层党建、国企高校党建、社区党建一并纳入基层党建的重要内容。2009 年 9 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大在中介机构、协会、学会以及各类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力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党组织要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等职能,探索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2012年 11 月,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力度,全面地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中央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出的要求,表述不多,但为加强这项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第二,中央及相关部门下发有关党建文件。1996 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建立党组织,接受挂靠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党组织或所在地方党组织领导。1998 年 2 月,中央组织部和民政部下发《关于在社会团体中建立党组织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社会团体成立党组织做出规定,要求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其常设办事机构专职人员中凡是有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应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这是社会组织党建领域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1999 年 11 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对民间组织实行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双重负责的管理体制,强调在民间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问题。该文件正式提出“民间组织”的概念。2000 年 7 月,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团体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明确了社会团体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强调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之前的同年 6月,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党组下发《关于加强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组织在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民办学校这一新兴社会组织中的党建工作做出规范。2006年12月,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党组印发《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作出明确规定。这些文件的实施,对社会组织特别是相关领域的党建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导和规范作用。2015年9月,中央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专门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做了规范。
第三,部分重点行业实现突破。2008年 2 月,习近平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以行业规模较大、业务主管部门明确、工作基础较好的律师、会计师等行业为突破口,以点带面,积极探索加强新社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同年 3 月,中央组织部、司法部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对律师行业党建提出明确要求。2008 年 7 月和 2010 年 11月,中央组织部、司法部两次召开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2009 年 10 月,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组建力度,健全行业协会党组织设置,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时,财政部成立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加强全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中,社会组织单独作为一个领域加强指导,司法部和财政部分别成立律师、会计师行业指导小组。2013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成立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注税行业党建启动。形成三大行业示范带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格局。
第四,各地广泛开展探索。随着社会组织的发展,各地对如何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探索。从2006年起,上海、浙江、湖南、广东等 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出台文件,对扩大组织和工作覆盖、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基础保障等作出规定,积累大量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为中央制定文件和指导工作提供了很好借鉴。
二、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
不断发展壮大的社会组织,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承担着重要任务,也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同时自身发展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具有现实紧迫性,也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一,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引领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近些年我国社会组织增长率一直保持在10%—15%,呈现出发展快、种类多、领域广等特点。社会组织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已成为社会政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我国社会组织在发展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面对西不断发展壮大的社会组织,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承担着重要任务,也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同时自身发展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具有现实紧迫性,也有深远的历史意义。方敌对势力的渗透,有的社会组织受到境外势力影响,在大是大非面前迷失了方向。有的宣称“独立”“中立”,质疑或否定党的领导,个别的打着民主、维权、慈善、扶贫等旗号四处活动、蛊惑人心,成为敌对势力的“马前卒”。随着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改革,实行直接登记制度,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的门槛会有所降低,预计几年内我国社会组织数量会有较大的增长,事中事后监管的责任将显著加重。新形势下,要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除了提高依法监管能力、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和强化社会组织自律之外,还必须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挥社会组织中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保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第二,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政府职能逐步转变,社会组织已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实践者。许多社会组织汇集着大批现代化建设急需的专家人才,是党和政府的“智囊团”,仅学术类社会团体每年就提出政策性建议20多万条,很多被有关部门吸纳;一些社会组织承担了大量政府转移职能,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着“助推器”作用;一些社会组织参与公共管理,宣传法律法规,帮教特殊人群,化解矛盾纠纷,预防违法犯罪,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黏合剂”。要想让广大社会组织更好地发挥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的联结作用,还应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强化服务功能、投身公益事业,为政府、社会和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三,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内在要求。社会组织是新形势下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和渠道。一方面,社会组织涵盖各行业各领域,覆盖社会各类群体,直接联系不同方面、不同利益群众。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约7 万家行业协会商会联系会员 2000 多万家(含个体工商户),4 万多家学术性社团汇聚专家学者 500 多万人,各类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联系农户 2000 多万户,律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联系全国 25万律师、10 万注册会计师。这些社会组织反映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成为民生需求的“扫描仪”、诉求表达的“传感器”,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不同方面群众的桥梁纽带。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通过社会组织党组织宣传党的主张,做好服务群众工作,能够有效地把所联系的广大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另一方面,社会组织内部集聚了大量管理技术人才、专家学者等新社会阶层人士和高知识群体,相关从业人员超过2000万,在册的各类志愿者2500多万,他们思想活跃、价值多元,其中很多是社会“意见领袖”,具有很强的社会影响力,是国内外敌对势力同我们争夺人心、争夺群众的重点目标。社会组织是我们党长期执政的重要阵地。所以,要想牢牢占领社会组织这块阵地,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教育引导从业人员听党话、跟党走。通过增强党在社会领域的影响力和凝聚力,来保证党的群众基础更加坚实,执政基础更加牢固。
第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仍然是薄弱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做出重要指示,并强调,社会组织面大量广,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十分重要。要扩大社会组织中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进一步理顺社会组织党组织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把加强行业党建与推进行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紧紧抓住服务国家建设这个主题和诚信建设这条主线,进一步完善行业党建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本地区党建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程,经常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把社会组织党建成效列为基层党建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赵乐际同志在全国会议上强调,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整个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重要性、紧迫性;以严和实的精神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实现中央明确的功能定位;坚持问题导向,以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提升。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为我们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全面从严治党,哪个领域都不能拖后腿,必须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加强薄弱环节,推动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 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功能定位
党组织的功能定位,直接关系到党组织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发挥的成效。对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定位进行明确,十分迫切。经过反复的调研论证、听取意见,《意见》明确,社会组织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对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这个定位,是立足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着眼扩大党在社会领域的影响力和凝聚力,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功能作出的科学定位,体现了科学、求实、创新的精神。
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内容,赵乐际同志在社会组织党建会议讲话中进行了深入阐述,《意见》也规定了 6 条基本职责。
一是保证政治方向。加强政治引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好、执行好,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大方向。教育引导党员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跟党走。教育引导党员群众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监督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二是团结凝聚群众。社会组织联系广泛,在团结凝聚群众中具有独特优势。一方面,团结凝聚好本单位职工群众,针对社会组织特点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人文关怀和利益疏导,把思想工作做到职工的心坎上。另一方面,发挥“辐射效应”,把群众工作融入执业活动全过程,对服务对象做好思想引导、化解矛盾的工作,做好争取人心、凝聚共识的工作。
三是推动事业发展。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紧紧围绕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开展工作,在服务社会组织中引领社会组织。要激发从业人员工作热情和主人翁意识,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推动社会组织各项任务完成。要保证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促进社会组织健全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是建设先进文化。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弘扬严和实的品德,引导职工群众明是非、讲诚信、守良知,树立行业新风。
五是服务人才成长。对各类人才,重要的是团结,同时要加强引导,特别是加强政治吸纳,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凝聚在党的周围。社会组织中的不少人自我意识、个体意识比较强,党组织要同他们多联系、多沟通,主动交朋友,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创造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六是加强自身建设。打铁还需自身硬。创新组织设置,执行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本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基层组织,把党组织作用和党员作用发挥出来。
11月17日,江苏南通市城东街道“庆祝省投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落地暨2016年冬季广场志愿服务启动仪式”在新桥苑社区举行。活动现场,辖区多家社会组织为居民带来了配钥匙、维修家电、理发和义诊等志愿服务,其中暖舍慈善联合会还在现场进行了义卖,所得资金将全部用于公益慈善事业。
四、 当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点任务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以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提升。
(一)健全党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体制机制事关根本和全局,完善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至关重要。着重从三方面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关于工作机构。《意见》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要依托党委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已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的,或非公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分设的,可依托组织部门整合为一个机构,解决工作机构协调关系不畅问题。社会组织党建座谈会进一步明确,可依托组织部门设立办事机构,解决“有人管”的问题。各地实际情况多数是,依托组织部门设立工委,书记由组织部的副部长兼任,副书记由民政等职能部门领导兼任,同时在民政部门设立社会组织党委,具体负责直接登记和脱钩后没有明确行业归属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在职责上,明确党委组织部门对同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进行指导,上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对下级机构进行指导,解决上下贯通的问题。
关于管理体系。总的原则是“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区域兜底”,通俗地说是“三横一纵”。“三横”是指:全国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分别归口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统一领导和管理;地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分别由省、市、县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统一领导和管理;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由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党组织兜底管理。“一纵”是指,教育、卫生、司法、财政、税务等部门,负有对社会组织行业监管责任,这些部门党组织要结合业务监管工作加强对全行业社会组织党建的指导,加强研究谋划。需要建立行业党委的,借鉴司法、财政和税务部门的经验,建立行业党委,配强工作力量,健全行业党建工作指导体系。
关于工作机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要建立“三个机制”:一是统筹协调机制,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会议,及时研究有关重要问题,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上下联动机制,上面有部署下面要及时落实,下面的成功探索上面要及时总结推广,下面的困惑困难上面要帮助解决、创造条件。三是直接联系机制,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都直接联系一批规模较大、人员较多、影响力强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直接传达政策精神,掌握工作动态,听取意见建议,指导党建工作,做好负责人思想政治工作。
(二)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组织和工作覆盖,是开展党的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由于大部分社会组织规模小、人数少、变化快,半数以上没有或只有个别党员,而且在社会组织工作的党员兼职多、流动快,给建立组织带来很大困难。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仍是当前社会组织党建的首要任务。要本着应建尽建的原则,加大组建力度,按点、按线、按面建立党的组织。
一是按单位建,也就是按“点”建立党组织。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都要按照规定建立党组织。由于许多社会组织专职人员中党员少、兼职人员党员多,山东等地探索将未转入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一并纳入建立“兼合式”党组织,江西樟树等地探索组建“特设党支部”。这些做法可以参考。
二是按行业建,也就是按“线”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可以按照行业相近、产业相通的原则,依托业务主管单位或同类型规模较大的社会组织,联合建立党组织。比如,有的市县的会计师事务所党员较少,就在财政局成立行业党支部,统一开展党建工作。
三是按区域建,也就是按“面”建立党组织。在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各类街区、园区、楼宇等区域,可以打破单位界限,统一建立党组织。比如,北京、浙江等地针对社会组织党员少、兼职多、流动大的实际,探索建立商务楼宇党组织和社团联合会党组织;上海静安区探索建立“白领驿家”,在白领聚集的商务区建立党组织,使党建工作覆盖到大范围“白领群体”。
四是实现全覆盖。点、线、面仍然覆盖不到的怎么办?总的要求是应建尽建。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新成立的社会组织,要“三个同步”跟进组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要会同民政、司法、财政、税务、工商等职能部门,在社会组织登记时,同步采集登记党员信息;年检时,同步检查党建工作;评估时,同步将党建工作纳入评估重要指标,指导推动党组织组建工作。此外,要加强对新建党组织的跟踪指导服务,巩固组建成果,防止边建边散,把“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统一起来。
当前,还要稳妥做好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中的党建工作。去年以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脱钩工作《总体方案》,中组部印发《关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党建工作管理体制调整的办法(试行)》。关于脱钩后行业协会商会党建管理体制,一是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的党建工作,按照原业务主管单位党的关系归口分别由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领导。二是地方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后的党建工作,依托党委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建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进行统一领导。协会商会脱钩后党建工作重点抓好两项工作:一是理顺脱钩后党组织隶属关系。行业协会商会数量众多、差异较大,目前其党组织的管理方式多样。以这次脱钩为契机,对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体系进行设计和调整,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二是探索审核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等具体办法。为了加强党对行业协会商会的领导,有必要在正式选举前,由上级党组织对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进行审核把关。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脱钩后党建工作的复杂性,稳扎稳打,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
(三)拓展发挥作用途径。党建工作的目的,是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近年来,各地指导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和载体,探索了一些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但总体上看,组织活动难、发挥作用难、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在社会组织中表现突出。针对这些问题,要立足社会组织所需、党员群众欢迎、符合自身特点,围绕 5 个方面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
一是围绕社会组织发展开展活动。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中心,才能有作为、有地位,不能脱离业务工作搞“自娱自乐”,形成“两张皮”。坚持党组织活动与社会组织发展紧密结合,与社会组织执业活动、日常管理、文化建设等相互促进。党组织要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在组织形式上有所保证。一方面是在人员任职上,推行社会组织党员管理层人员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在体制上解决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在运行机制上,要求党组织书记应参加或列席管理层有关会议,保证党组织对相关活动的知情权、建议权;邀请管理层人员尤其是非党员负责人参与党组织相关活动,增加对党的认同,保证党组织和管理层同向而行,共同推动社会组织发展。
二是贴近职工群众需求开展活动。党建工作贴近群众,开展群众欢迎的活动、提供群众期盼的服务,才能有效地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要深入了解、密切关注职工群众思想状况和实际需求,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寓教育于服务之中。社会组织中知识分子集中,做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要重在引导,多用谈心说理的办法,多用平等交流的方式,多做争取人心的工作,不能简单粗糙。通过细致入微的工作和服务,潜移默化地把社会组织优秀人才吸引凝聚到党组织周围。
三是结合社会组织特点开展活动。社会组织既有基层组织的共性特点,也有自身的个性特征,党组织活动要深入研究把握社会组织自身特点规律。要注意摆脱过于依靠行政手段推进党建的惯性思维。善于运用“柔性”方式灵活务实地开展工作,更好地组织、引导、团结社会组织和从业人员。社会组织有自己的特长和优势,党组织活动要注意结合特长、发挥优势。比如,发挥专业特长,开展专业化志愿服务;发挥资源丰富的优势,主动与其他领域党组织结对共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组织党员在从业活动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凝聚社会共识。同时,要针对从业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活动,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开放性和灵活性。
四是紧扣党员实际创新教育管理服务。社会组织广泛联系各方面群众,尤其需要发挥“一名党员一面旗”的作用。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发展、服务,重点把握三个方面。要强化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组织关系管理。必须明确,是党员就要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就要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要全面掌握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身份信息,督促“口袋党员”亮明身份,按规定转移组织关系,纳入党组织管理,不能游离于党组织之外。对暂时不能转移组织关系的,按照“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原则,组织他们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接受教育、发挥作用。对那些长期不亮明身份、不参加党的活动、不交纳党费的,要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置。要把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人才发展为党员。注重把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发展为党员,注重在没有党员和只有个别党员的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社会组织中有很多优秀人才,不少从业人员是专业带头人、社会知名人士、网上的“意见领袖”。党组织要主动靠上做工作,条件成熟的及时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对其中的代表人士,各级领导同志要亲自做工作。要真心关爱服务党员。许多党员在思想、工作、生活上面临不少困难,需要关心关爱。党组织注意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在政治上关怀、思想上关心、生活上关爱,耐心倾听他们诉求,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每个党员都能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增强他们的归属感、荣誉感。
五是贯彻从严要求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三会一课”、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是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基本内容和“规定动作”,是对所有党组织的统一要求,社会组织党组织也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不能因为情况特殊就降低标准、放松要求。要加强党员学习教育,旗帜鲜明地传递党的声音,发挥组织生活教育、改造、提高党员的作用。
12 月 12 日,云南省昭通市永善县莲峰镇大荡村大荡小学 179 名贫困学生领到了壹基金温暖包。永善县是全国的贫困县之一,大荡小学又位于高寒山区,当地村民生活十分贫困。当日,5 名志愿者从昭通中心城市出发往,返行程 12 小时,到该校发放温暖包,并与孩子们一起做游戏,与孩子一起分享这快乐的时刻。
(四)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一支优秀的党务工作者队伍,特别是一支强有力的党组织书记队伍,是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托。由于社会组织没有行政资源可以依托,从业人员思想活跃、价值多元,工作“自由度”比较高,开展党建工作面临更多的困难和挑战,对党务工作者的要求更高。重点从四个方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一是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加强社会组织党建,要把选好配强书记作为重中之重。什么是好书记?中央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的标准要求是一贯的,就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在社会组织落实这一标准,关键要把握三条,就是政治上强、跟党一条心;热爱党的工作、敢于担当、坚持原则;有一定的群众工作能力、能够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怎么选出好书记?社会组织人才聚集,重点从社会组织负责人和管理层中选拔。内部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要统筹选派,可以从退休或不担任现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中选派,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也可以从业务相关的党政机关干部中选任“第一书记”。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要对人选严格把关,做到组织满意、群众公认。
二是充实壮大党务工作者队伍。坚持专兼职结合,多渠道、多样化选用,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明确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应配备专职副书记。要在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区域建立党建工作站,配备专兼职人员做好党务工作。党务工作者可以“一对一”地派到社会组织工作,对一些规模小的社会组织,也可以“一对多”开展工作。其中,要注重选派退休或不担任现职干部担任党务工作者。前段时间,中组部下发有关问题的问答,明确党组织选派到社会组织从事党建工作的同志不列入清理领导干部兼职对象,并要求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各地要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对大量兼职党务工作者,加强经常性培训至关重要。将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纳入基层党务干部培训范围,着力解决党务知识欠缺、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能力不强等问题。党委组织部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牵头组织培训,民政、工商、司法、财政、税务、教育、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也都要结合自身职能开展相应培训,并结合平时业务监管,督促指导他们做好党建工作。
四是强化管理和激励。对党务工作者既要严格管理和考核,激发他们敢担当、有作为,又要采取措施激励和保障他们做好工作。在管理上,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要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在激励上,既要注重物质激励,根据实际给予党组织书记和专职党务工作者适当工作津贴,更要加强政治上的关心,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因坚持原则遭受不公正待遇时,上级党组织要做他们的坚强后盾。要注重推荐优秀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等各类先进人物人选。推荐社会组织负责人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等各类先进人选时,要征求社会组织党组织意见。同时,上级党委、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扶持优惠政策,也要有意识地通过党组织来联系和落实,注意方式方法,以提升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地位和影响,真正使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干事有平台、待遇有保障、发展有空间。近日,15 家公益机构在沪联合推出“中国好公益平台”,力推公益产品规模化。(程楠)
(五)加强组织领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在党的领导。目前,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同志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不够重视,不少同志存在模糊认识,还有的缺乏有效的工作手段,存在畏难情绪。对此,要着重从两个方面加强组织领导。
一方面,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责任落实,工作才能真正落地。一是明确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程,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常委会(党组会)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研究谋划,统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建立社会组织联系点,深入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加强分析研判,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党委组织部门要履行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之责,投入更多精力研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筹谋划发展思路,统筹研究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力量资源,统筹检查推动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履行具体指导之责,要专司其职,认真研究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真正钻进去、深下去,把情况摸清摸透,把问题找准找实,加强分类指导,把上级要求落细落小,一项一项、一步一步地抓好具体落实。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协同配合之责,结合社会组织登记、年检、评估等工作职能,协同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二是考核责任。把社会组织党建作为各级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三是追究责任。明确奖惩措施,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
另一方面,要强化工作保障。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需要必要的基础保障。目前,缺经费、缺场所、缺制度性保障,是制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瓶颈。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投入,不仅仅是钱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认识问题。我们既要算经济账,更要算政治账,要看投入产生的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要舍得投入。一是多渠道筹措、多元化投入保障经费。党委政府的投入是基础。总的要求,社会组织党员上缴的党费全额下拨;党委组织部门可用留存党费给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多种方式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经费投入也不能完全依赖上级支持。社会组织也可通过管理费用列支等形式,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可通过税前扣除的方式予以支持。税前扣除的实施,可参照中组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规定,按照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 的标准,据实在社会组织应缴纳的所得税前扣除。此外,各地还可以通过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党建工作开展好的予以激励。二是统筹建设用好活动场所。社会组织多数规模较小,有自己独立活动场所的非常少。支持条件具备的社会组织建设活动场所,在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街区、园区、楼宇统筹建设党群活动服务中心,鼓励区域内单位之间党组织活动场所共用、资源共享,使之成为服务群众的重要阵地。三是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引导。社会组织负责人对社会组织发展方向影响很大,培养一支与党同心同德的社会组织负责人队伍,是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要注重政治上引导、工作上支持、成长上关心,做好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团结、教育、服务工作。上级党组织和业务主管单位要加强同社会组织负责人的联系,同他们谈心交朋友,听取意见建议,帮助解决问题,增进对党的感情和政治认同。对其中的优秀成员,要及时做出政治安排,把是否拥护党的领导、是否支持党建工作,作为政治安排和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社会组织党组织要主动向社会组织负责人介绍党建工作的主要考虑,听取他们对党建工作的需求和建议,邀请他们参加党组织活动,赢得理解和支持。四是树立加强党建工作的正确导向。将党建工作有关内容写入社会组织章程,有利于提升党建工作在社会组织的法定地位,营造重视党建、支持党建的浓厚氛围。实践中,已经有不少社会组织将成立党组织、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保障等内容写入章程,保障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顺利开展。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是引领社会组织发展方向的“指挥棒”。目前,社会组织评估的指标体系中虽然有党建内容,但分值很低。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在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中增加党建工作权重,以形成加强党建工作的正确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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