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昨天表示,“一刀切”是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既影响和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也损害了合法合规企业的基本权益。
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11日下午举行的记者会上,李干杰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问题回答了中外记者提问。
李干杰说,企业是污染防治的主体,依法履行环保责任,依法运行达标排放,这是应尽职责。生态环境部门作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依法监督,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这也是应尽职责,这一点不能混淆,不能含糊。
李干杰说,所谓“一刀切”指的是一些地方、一些部门平常不作为、不担当,到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强化监督、年终考核开展的时候,就急急忙忙临时抱佛脚,采取一些敷衍的办法、应付的办法,也包括对一些需要达标改造的企业不给予合理的过渡期、整改时间,平时不闻不问,到了检查的时候,紧急要求停工停产停业,采取一些简单粗暴的做法。
“对于‘一刀切’,我们的态度一直是非常鲜明的,坚决反对,坚决制止,严格禁止。”李干杰说,尽管“一刀切”的问题,坦率地说在全国而言并不是普遍的、也不是主流,但是它确实在一些地方、一些时候是存在的、发生过,并且产生了十分不好的影响,“一粒老鼠屎搞坏一锅汤”“所以我们坚决反对,坚决制止。”
第一财经记者此前采访时注意到,尽管生态环境部多次表态,坚决反对环保“一刀切”,但一些地方政府依然我行我素。
在某地,许多厂门上被贴了封条,让停产整顿,只是因为环保督查组要到了;在某建筑工地,尽管已经做到了“六个百分之百”(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物料堆放100%覆盖),但还是被责令停止施工。“没办法。等督查组走了,政府开口了才能开工。”该工地负责人说。
记者会上,李干杰说,生态环境部在开展环保督察、开展强化监督过程中,坚持“双查”,既查不作为、慢作为,又查乱作为、滥作为。
“大家注意到,我们对外公布的一些典型案例中,两方面的案例都有。并且我们每查出一个案例,接到举报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纠正,查处以后也对媒体、对社会公开曝光,以起到警示作用。”
李干杰介绍,在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强化监督过程中,发现企业有问题,会交办给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环保部门跟企业商量,也给予企业相应的整改时间。
“需要半个月就是半个月,更长时间也可以,包括在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过程中也是如此。”李干杰说,对于那些未批先建、还不能做到达标排放的,也是先发许可证,但在许可证里明确规定整改期限。整改期限到了,如果还没做好,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李干杰对记者表示,生态环境部将规范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尤其是规范好自由裁量权的适用和监督工作。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和水平,既监督又帮扶,真真正正设身处地帮企业排忧解难,解决他们在生产过程中环保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推动企业实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今年,生态环境部将在六个领域禁止“一刀切”,这包括:
禁止民生领域“一刀切”,坚持民生优先、充分保障,积极稳妥推进清洁取暖,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清洁取暖;积极稳妥推进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和餐饮、洗涤、修理等生活服务业污染治理,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禁止“散乱污”企业整治“一刀切”,科学制定、严格执行“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实施分类分步有序监管。
禁止错峰生产“一刀切”,细化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重点对高排放行业中不达标或不满足环保要求的企业实施错峰生产。
禁止考核算账搞 “一刀切”,正确对待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注重日常工作落实和政策落地,注重平时调度预警提醒。
禁止监管执法“一刀切”,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提高监督执法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禁止以督察为由“一刀切”,把工作做在平时,对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同时,各地要压实党政责任、加强信息公开、畅通信访举报、规范自由裁量权、严肃追责问责,强化禁止“一刀切”的保障措施。
李干杰表示,将严肃执纪问责,认真查办问题线索,抓住“关键少数”,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并将组织环保“一刀切”专项检查。
上一篇:
张涛院士:多元化低碳化清洁化是能源发展趋势
下一篇:
蒋齐:加快更新防护林树种 确保蓝天绿水长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