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3-29 09:00:04 来源: 作者:未知
为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根据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用能企业2010年节能目标考核的通知》要求,近期我委将组织自治区统计局、质监局、监察厅、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自治区节能目标责任现场评价考核工作组,对我区19户千家企业和64户重点用能企业2010年、“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及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评价考核。
此次节能目标考核分为两部分,一是听取2010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报告;二是现场评价核查。考核组将现场填写《自治区年耗标煤5万吨以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表》,并撰写综合评价报告。
此次考核,我区共有8个工作组前往各市县重点用能企业同时开展核查工作,对企业提供的报告和数据,采取现场查验、核对数据、指标量化评分的方式考核,这项工作将为下一步迎接国家对我区节能工作考核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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