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复函,同意宁夏宁东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继2016年公布的105个首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后,宁东成为我国第106个开展增量配电业务的改革试点地区。
根据《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宁东地区将按照五项基本要求,有序推进试点有关工作,充分发挥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一是按照规范试点条件,搞好项目核准,依法对项目建设和运行加强监管。二是坚持公平开放,不得指定投资主体,鼓励多元化市场竞争。三是明确供电责任,确保供电安全,避免重复建设、防止交叉供电。四是规范配电网运营,平等履行社会责任,不符合条件的主体不得参与试点相关业务及补贴优惠。五是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试点基础上加快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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