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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回收服务网点1万余 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初步建立

 产销两旺的新能源汽车正在迎来一场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处理的大考。记者近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将加快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部门规章,进一步明确国家和地方等有关部门的监管具体职责,细化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的监管要求,加大监管约束力度。

 

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10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56.6万辆和254.2万辆,累计销量渗透率达12.1%。伴随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动力电池的“退役”量也逐年增加。

 

据悉,截至今年10月底,171家有关企业已在全国31个省市区设立动力电池回收服务网点10048个,培育26家梯次和再生利用骨干企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初步建立。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副司长尤勇表示,“十四五”期间,工信部将进一步完善动力电池回收网络,强化溯源管理。探索推广“互联网+回收”等新型商业模式,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建共用回收渠道,建设一批集中型回收服务网点。

 

同时,工信部将加快出台一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国家、行业标准,抓好标准宣传落实;加大高效再生利用等一批关键技术攻关力度,更新发布《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加快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先进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提升行业技术水平。

 

另外,还要加大政策支持,持续实施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树立一批梯次和再生利用标杆企业。工信部也将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支持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及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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