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上一张 下一张
  • 1
  • 2
  • 3
  • 4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要闻 > 综合资讯综合资讯

工信部下达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为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部署,经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确定,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向各地下达了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任务。

具体为:炼铁1900万吨、炼钢2870万吨、焦炭1200万吨、铁合金234.3万吨、电石170万吨、电解铝42万吨、铜(含再生铜)冶炼51.2万吨、铅(含再生铅)冶炼11.5万吨、水泥(熟料及磨机)5050万吨、平板玻璃3500万重量箱、造纸265万吨、制革360万标张、印染10.84亿米、化纤3万吨、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2360万千伏安时、稀土(氧化物)10.24万吨。
 
与《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相比,钢铁行业淘汰任务超170万吨,水泥行业超850万吨。其他行业任务量与去年相比也有较大幅度增加。
 
 
责任编辑:赵  芳
 

上一篇: 全球生物质燃烧碳排放清单数据集建立

下一篇: 1.1亿人饮水安全待解决 5月底前落实建设资金

协会简介 | 网站简介 | 相关法律 | 组织机构 |
Copyright © 2010-2017 宁夏能源协会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4号楼407室 邮政编码:750011 电话:0951-6971422 传真:0951-6971421
宁ICP备110002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