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煤矿安全生产仍是重中之重
“‘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是:安全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安全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努力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继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下降36%以上,煤炭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8%以上,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这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兼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黄毅在25日国新办发布会上透露的。
黄毅表示,之所以要在“十二五”期间设定工矿、煤矿安全生产指标,主要考虑它们仍然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重特大事故所占的比重比较大。我们要把事故总量降下来,就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工矿、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的力度。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支同祥发布会后向《中国能源报》记者表达了和黄毅同样的观点。他说:“煤矿安全是我们未来治理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只有煤矿合理、规模化经营才能保证安全生产。”
为实现“十二五”定的安全生产目标,黄毅表示,将进一步建立完善企业安全保障、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安全科技支撑、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应急救援、宣教培训等“六大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监察执法和群防群治、技术装备安全保障、依法依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社会公众自救互救等“六个能力”,加快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有关具体工作和保障措施,将在随后发布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中明确,届时将向社会公开发布。
三年内健全煤矿井下六大避险系统
对外界关心的煤矿安全井下建设问题,黄毅介绍,国务院23号文件确定用3年时间所有煤矿井下都要安装六大系统。对此,国家安监总局、煤矿安监局都作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提出了每个系统建设的期限和明确的要求。现在安装难度比较大的是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也就是移动救生舱和固定避险洞室的建设。黄毅解释,因为我国煤矿情况千差万别,井下地质条件比较复杂,推行井下移动救生舱和避险洞需要从实际出发,研制适合我国煤矿情况的设施和装备。
黄毅表示,目前正着手做以下几项工作:第一,抓紧制定避险设施的安全标准。最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经下发了关于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对相关技术参数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要抓紧制定相关技术标准。第二,选择不同煤矿进行试点,取得经验之后逐步推广。第三,筛选符合标准的厂家,加强研制不同类型的井下救生舱和避险设施。“我们会通过持续不懈的努力,力争在3年内使煤矿井下六大避险系统全部健全。”
“十一五”煤矿安全指标顺利完成
黄毅介绍,与2005年指标相比,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71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73%。反映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等四项相对指标同比降幅均在10%以上。这些成绩,标志着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各项指标顺利完成。
记者得知,从“十五”末的2005年到2010年,在全国煤炭产量增长51%的情况下,煤矿事故总量连年下降,由3306起减少到1403起、下降57.6%。以去年为例,煤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得到改善。2010年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13起、198人,分别下降13.2%和7.5%。
本报记者还了解到,“十一五”期间,国家安监局深入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战,出台扶持瓦斯抽采、利用一系列经济和技术政策,大力推进以先抽后采为重点的瓦斯综合治理。瓦斯抽采、利用量,5年分别增长3倍和5倍。
“煤矿瓦斯抽采量每年都增加很大。解决瓦斯的根本问题还是要先抽后采,我们目前正在推进这项工作,各地政府相关部门也都采取了一些抽采措施来督促煤矿企业加强这方面工作。现在我们提出,不光要抽采瓦斯,还要利用好瓦斯。把瓦斯变废为宝,减少煤矿事故。”支同祥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说。
本报记者得知,“十一五”期间,全国小煤矿由18145处降至9042处,实现了小煤矿数量压减至1万处以内的目标。先期建设的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项目立项、评审和报批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应急平台、装备配备、陆地搜寻与救护平顶山基地等项目建设陆续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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