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向各省及九家央企下发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请编制生物天然气发展中长期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对国内刚刚起步的生物天然气产业来讲,绝对是个重大利好,业界普遍看好产业未来发展的态势。应部分会员企业、投资机构和媒体要求,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常务副秘书长张大勇对通知做了部分解读,现整理如下:
1、国家首次将生物天然气纳入能源发展战略及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未来生物天然气的支持政策和无歧视消纳问题将会在制度层面得到保障。
2、国家将建立优先利用生物天然气的发展机制。这是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进一步贯彻可再生能源法和习近平总书记低碳绿色发展理念的又一重大举措。随着生物天然气产业的不断壮大,建议国家参照德国及北欧发展经验,在适当时候出台生物天然气配额制,加大生物质能在非电领域的支持力度,使生物质能源朝着综合利用、循环利用和高附加值利用方向发展。
3、通知中明确要求,规划编制要统筹考虑当地的生物质资源、天然气市场、有机肥市场、项目技术经济性、循环农业、社会发展等综合因素,项目布局要细化到县级区域。这对项目落地实施和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都将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特别是考虑到有机肥产业的发展,对延长产业链,提高产业附加值,改变中国的现代农业生态结构,提升亿万国人的健康水平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4、此次规划编制不同以往之处,在于不仅要求各省统筹所在区域资源发展生物质天然气产业,而且还要求九家有环保能源业务板块的央企根据自身情况,统筹全国资源及项目布局,制定本企业的生物天然气发展中长期规划。这说明国家要把生物天然气工程作为环保、民生、三农工程及城乡基础设施来进行布局和建设,要把生物天然气像电能一样作为国家的普惠服务机制,让更多的农村人口都能享受到农村能源革命和人居环境整治带来的改革红利。很显然,国家要让中央企业和地方国企在振兴乡村战略中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5、通知对生物天然气项目规模也做了要求。以农作物秸秆或畜禽粪便为原料的单个项目,日产气量控制在1-3万立方米。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可根据资源情况布局多个项目。通知要求既考虑到工业化项目的规模效益,又兼顾了资源的收集半径,可以说是确定生物天然气项目规模,一定要采取因地制宜原则。为便于统筹县域城乡废弃物资源的收集、处理和后端产品的消纳(生物天然气和有机肥),建议国家在相关文件中明确,鼓励地方政府选择有实力的投资运营企业,实行一县一法人,对有机废弃物资源和生物天然气实行特许经营。
6、国家、地方及央企在编制生物天然气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同时,为增加产业发展动力和后劲,建议国家尽快出台一批规模化生物天然气示范项目,先行先试,为产业后续发展积累经验。在示范项目推进过程中,逐步出台或完善生物天然气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气价与有机肥后端补贴政策、财税优惠措施、行业标准、产业监管等系列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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