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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宁集团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6月7日,自治区召开全区“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表彰了全国及全区“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神宁集团荣获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灵武矿区水电分公司、太西洗煤厂荣获全区“五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汝箕沟矿组宣科王军业荣获“五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

在“五五”普法规划实施过程中,神宁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五五”普法规划,集团上下紧紧围绕工作目标,着力在“强化领导抓保障、突出重点抓落实、广泛宣传抓深入、普治结合抓提高”上下工夫,圆满完成了普法规划中确定的任务。

5年来,神宁集团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速企业发展实际、提高经济效益出发,本着学以致用、普治结合的原则,坚持普法同生产经营、安全生产、“三个文明”建设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集团公司还采取了举办法律知识主题讲座、召开法律学习贯彻体会座谈会等形式,先后组织各种法律教育活动150余场次,近7万人次参加。神宁集团全体员工的依法治企意识明显提高,法制管理进程顺利推进,为集团公司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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