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产业集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的通知。
《通知》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建设50个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50个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基地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形成多途径、高附加值的综合利用发展新格局。
《通知》提出了以下重点任务:以尾矿(共伴生矿)、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赤泥)、化工渣(工业副产石膏)、工业废弃料(建筑垃圾)、农林废弃物及其他类大宗固体废弃物为重点,选择废弃物产生量大且相对集中、具备资源综合利用基础、产业创新能力强、产品市场前景好、规模带动效益明显的地区,通过政策协同、机制创新和项目牵引等综合措施,开发和推广一批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装备及高附加值产品;制(修)订一系列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标准和规范;实施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构建和延伸跨企业、跨行业、跨区域的综合利用产业链条,促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
对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符合相关产业、土地、区城和城市等总体规划;已制定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相关规划或工作方案,并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具有区位、产业、技术、人才、市场等优势;建设运营责任主体,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环境效益,固体废弃物处理量达到一定规模,综合利用率超过65%;具有一定数量的骨干企业,工艺技术和装备先进,主导产品在行业中有重要影响;近3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事故;鼓励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江经济带、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等重点区域开展跨区城基地建设和协同发展。
对申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而言,则须满足已制定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相关规划或工作方案,并纳入当地总体发展规划。具有良好产业发展环境,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事故。工业资源年综合利用总量1000 万吨以上,综合利用率65%以上,综合利用年产值超过10亿元。拥有3家以上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形成协作配套的综合利用产业体系。实施或拟实施跨企业、跨行业、跨区域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形成一批综合利用产品标准,建立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创新、检验检测、信息咨询、人才培训、融资服务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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