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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开展煤炭管理安全大检查

为切实抓好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保护环境,保障民生。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日前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盟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迅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一次检查活动。检查时间从6月1日到6月30日。

通知要求,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在审查初步设计时,要严格审查报审条件和相关手续。凡无采矿许可或项目许可等不具备开展初步设计审查条件的,不得接受设计审查。设计审查时,要有环保、水保等生态治理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项目开工要进行登记、备案,建设施工、监理都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并进行登记备案。坚决制止未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文件及相关规定,未履行初步设计审批,未进行开工备案而擅自开工的现象发生;生产企业必须要达到证照齐全、合法生产。坚决制止在建设期间组织生产,坚决制止未经竣工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坚决制止灭火工程未实施先灭火后生产,灭火滞后而组织生产的行为;坚决制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特别是矿长带班下井不到位,存有安全隐患未排除仍继续生产,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限时未达标,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未限时完成建设完善任务而盲目生产的行为;对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安全生产中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建、停产,限期整改,措施未落实,整改不到位,不得复建、复产。对拒不执行的从严从重查处。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建议移送司法机关。此次检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旗县进行普查,盟市抽查,自治区煤炭工业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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