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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应急避难所启示:设备为什么不能全面推广

69天,33名矿工全部生还:一个构建于地下几百米深矿井深处,配有工具、通讯设备、食物和水的密室,一个随时为灾害发生后的井下矿工提供临时避险的栖身之地——矿山井下应急避难所,这个国人鲜有耳闻的新事物不仅创造了令全世界为之惊叹的生命奇迹,也给中国矿山救援工作带来了启发。

启示一:

井下应急避难所什么样?

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满是矿工们年轻而镇定的面容——提到不久前的智利矿难救援,许多人的记忆定格于此。它就是作为井下应急避难所的矿山避险硐室,也是使得33名智利矿工安全得救的首要功臣。

避险硐室本身并不能避免矿难发生,但在矿难发生后,却是最管用的“临时避灾所”。“它既是一个相对安全的场所,同时食物等储备物品有利于矿工延续生命,给救援提供了时间。而救援行动也会因为有的放矢而大大提高效率。”国家安监总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孟斌成十分肯定避险硐室的优势。除了避险硐室,另一个被广泛应用的井下避难设施是救生舱。“相比硐室,救生舱可以移动,更加舒适、高档、完备,当然成本也更高”孟斌成说。

一般来说,这些井下应急避难所应设置在岩石坚硬稳固的地方,能有效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和井下涌水进入,并配备当班作业人员一周所需要的饮水、食品,同时还配备急救和照明设备,以及通讯监测设备,方便引导外界救援。

建立井下避难所已是世界上主要采煤国家的硬性法律规定和行政做法,并从矿井建设之初就整体考虑避难所的布局、建设和管理。比如美国,要求煤矿避难所配有食物、饮用水、通信设备和厕所等,每个避难所最多可为15人提供4天生存所需。

据孟斌成介绍,其实早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煤矿安全规程》中就有关于“矿井应建立避难硐室”的要求。而在实际操作中,多数矿山井下避难场所都以“放炮躲藏室”的方式存在,这也是避险硐室的雏形,只是条件非常简陋,与国外完善的配备相距较远。

目前国内煤矿企业在避险设备上大多投入不足,安全设备也局限在安全帽、救生面具上。缺少必要的紧急避险设备,是国内矿山事故高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事实上,早在公众强烈关注之前,近年我国对推动矿山应急避难所的建设正在提速。

2008年以来,温家宝总理、张德江副总理对借鉴南非煤矿安全管理经验、推广应用井下救生舱等多次作出重要批示。

今年5月19日,全国煤矿推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现场会上,“井下救生舱”这一新鲜事物被大力推介。

7月19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强调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

近日,国家安监总局的相关领导也多次强调,要加快强制推行井下救生舱、避险硐室等应急设备,并按规定限期完成。

启示二:

设备为什么不能全面推广

“虽然安监部门屡次在不同场合推介应急避难设备,但是只是政策性建议,而非强制执行。”原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院长刘铁民告诉记者,目前我国推广应急避难所并没有制度性的约束,应急设施的建设主要靠企业自行完成。由于成本问题,企业主动性不高。

对此,专家建议,我国的矿山设立应急避难硐室的措施也应强制执行。例如规定,没有建立应急避难硐室的矿山,不准采矿,追究该矿的领导责任等。孟斌成认为,除制度约束之外,无论是救生舱还是硐室建设,国内还没有统一的执行标准,也是设备不能全面推广的原因。

“应急避难硐室是什么?硐室要进行定期检查,硐室里的食品要定期更新,都应该有标准。”刘铁民强调,标准要具有法律效力,形成国家的规章制度。“我们希望的是有严格的技术标准,能达到救生条件的,而不是走形式的设施。”他认为,建设应急避难硐室首先要满足安全性的要求,能抗击危害,比如抗压抗高温,不一定舒适,但要保证工人基本生活要求;二要很容易被发现和被找到,要有定位系统和通信系统,同时也要考虑成本。

据了解,一般的煤矿避难所单价约50多万元,配备一个救生舱可能要达到上百万元,成本可谓不低。但专家普遍认为,以目前矿山的经济能力、技术能力,加上各界对安全的重视程度,如果国家强制推行应急避难所,相信各个矿山企业会响应国家的部署。

启示三:

应急避难所能否一劳永逸

眼下,这个“矿难救星”引起了业界的广泛重视,湖南、云南、山西等地已明令要求矿场修建避难所。国内矿山应急避难系统或将迎来集中建设时期,国内煤矿的这一空白将被改写。

如何更科学、更有效地建设好这个被寄予厚望的安全保障设施?

专家指出,需要强调的是,井下应急避难所只是安全保障措施之一,不是全部,更不能将其当作灵丹妙药。

孟斌成告诉记者,智利铜矿坍塌事故没有毒气和透水的威胁,该事故类型是矿山事故中最易于救援、危及生命力最小的一种,如有条件合适的避难硐室以及可维持一定时间的氧气、食品和水,人员成活率则相对较高。相比之下,由于地质条件的不同,我国煤矿多发生瓦斯爆炸、透水、火灾等破坏性强的事故,发生瞬间就会造成人的窒息、死亡,令人防不胜防。处理这样的事故是一道世界性难题。

“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如美国、日本等针对这类事故采取的办法就是将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放弃。但我国不同,全国1/3的煤矿都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如果一下全部关闭,就无法满足国民经济对能源的需求,而单纯依赖进口显然也是不现实的。”孟斌成说。

中国矿业大学资源与安全工程学院副院长傅贵表示,避难所只能解决事故后的暂时避难,对于爆炸这种瞬间致人死亡的事故并非很有用。所以对安全事故来说,预防永远是首要的。要从根本上预防事故,离不开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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