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上一张 下一张
  • 1
  • 2
  • 3
  • 4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煤炭 > 煤炭安全煤炭安全

2011年起我国将提高工伤死亡赔偿金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在7月20日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透露,2011年1月1日起,安全生产事故中一次性死亡补偿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新标准实行后,在生产安全事故中死亡的职工家属最高能获得60万元补偿金。 

  骆琳指出:将于近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2011年1月1日起,将在高危行业和企业,试行全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2009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7300元,按20倍计算,一次性伤亡补偿金是34.6万元。如果再加上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安全事故中死亡的职工家属一次性获得的补偿平均在50至60万元之间。这将比目前实行的“不低于20万元”的标准高出近三倍。

上一篇: 煤炭这么使用,可大幅减少碳排放

下一篇: 矿难频发,原因何在

协会简介 | 网站简介 | 相关法律 | 组织机构 |
Copyright © 2010-2017 宁夏能源协会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4号楼407室 邮政编码:750011 电话:0951-6971422 传真:0951-6971421
宁ICP备110002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