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9-27 08:51:24 来源: 作者:未知
9月27日电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部门获悉,为了确保广西“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广西将严控火电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对燃煤电厂已建脱硫设施的旁路烟道挡板实施铅封,提高脱硫设施运行效率。
今年以来,由于干旱等诸多因素影响,广西节能降耗形势严峻,反弹明显:上半年广西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上升13.68%,是全国增幅最高的省份;单位GDP能耗同比上升3.57%,是全国七个上升的地区之一;广西完成COD排放总量是全国减排进度落后于时间进度的五个省份之一。
针对这一严峻形势,广西对所有燃煤电厂已建脱硫设施的旁路烟道挡板实施铅封。根据要求,燃煤电厂所在地环保部门负责领取铅封工具,指定专人管理并做好使用记录;负责对辖区内燃煤电厂旁路挡板铅封情况的监督管理、现场检查、核查及铅封开启后的重新加封等工作。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燃煤电厂的日常监管、现场铅封和启封管理工作。
同时,广西将对火电企业实行每10天核算一次二氧化硫排放量并予以公布;每月10日、20日、30日根据火电企业允许的剩余二氧化硫排放量,对各火电企业进行电力生产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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