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8-30 09:49:41 来源: 作者:未知
据了解,《意见》共45条,内容涉及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放宽发展限制、鼓励科技创新和品牌创建、加大财政金融和土地支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强培训引导更多人才创业、优化发展环境等8个方面。
在45条优惠政策中,民营资本投资领域的放宽最为明显。根据《意见》,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凡允许国有资本和外资进入的领域,一律对民营资本开放,支持民营资本进入电力、电信、铁路、民航、公路运输 、银行、证券、保险 、水利、石油、矿产、国防科技以及医疗 、供水、供气、供热 、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城市园林绿化、社会福利事业等公共服务领域,投资教育、科研、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鼓励民营企业参股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鼓励民营资本投资服务业、依法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参与教育公益事业。
领域放宽的同时,还鼓励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和品牌创建,加快完善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配套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加大对民营企业专项资金支持、大力实施品牌战略。
支持民企参与政府采购
据工商部门介绍,资金是民营经济发展的生命线,为了给予民营企业最大限度的支持,45条意见在投资、税收上给予了相应扶持。
在支持发展民营经济措施方面,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清理限制中小型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不利条件和规定,支持民营企业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同时。加大对民营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完善对民营业户的担保服务 、金融服务 、财政支持和土地支持。
一方面是资金补助,另一方面对创业税收费用则做了相应减免。在《意见》中记者看到,对于军转干部、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限制行业除外),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将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营实体的,免征税务登记类管理费;持《再就业优惠证》、符合规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限制行业除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同时,减免民营企业投资公共基础设施及农业项目税收,扶持经营困难民营企业发展。
民营企业审批手续简化
《意见》尤其鼓励民营企业围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等重点经济区的建设发挥作用,作为蓝色经济区核心的青岛,也将为民营企业优化相关发展环境。
据工商部门介绍,将来涉及民营经济的行政审批事项,将简化审批手续,积极推广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办公、网上监管、网上咨询等信息化手段,并及时发布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涉及民营业户的优惠政策。同时,还将健全完善法律、会计、税务、金融、管理、人才招聘等中介机构,为民营业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