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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官方发表湄公河干流水电站开发观点

据老挝《巴特寮报》报道,老挝能源矿产部能源促进与开发司司长赛巴色?蓬素帕日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近期一些非政府组织和相关人士对湄公河干流水电站开发可能引发的负面影响表示担忧,老挝政府对此表示关注和重视。目前,老挝政府已经批准湄公河干流7座水电站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但这并不意味着已经同意进行建设。每个项目必须通过技术、资金和环保方面的可行性研究,并符合1995年老挝政府与湄公河委员会(包括老、泰、柬、越四国)签署的《湄公河可持续开发条约》规定,才会获得老挝政府的建设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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