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0-24 09:57:13 来源: 作者:未知
《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下称核安全规划)已于近日获得国务院批复,该规划被视为是核电重启的重要闸门之一。据核电业内人士称,作为后续文件,国家核安全局正在加紧编制《“十二五”新建核电厂安全要求》。
《“十二五”新建核电厂安全要求》将是核安全规划的落实文件,也是核电“十二五”规划的重要配套文件之一。核电“十二五”规划与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的出台,将是中国核电审批解冻的重要标志。
国务院批复的核安全规划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到底有何不同,中国核电发展安全中的最新动态又是什么?为此早报记者专访了国家核电技术公司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的科技发展与专家委员会副主任、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蔡剑平以及总体技术部主任助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陈松。陈松此前参与了核安全规划的编制工作。
增加分区域放射废物处置
东方早报:在“加快早期设施退役和废物治理,降低安全风险”方面,批复稿增加了一处表述——“加强国家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和区域放射性废物处置场的规划和建设”。增加这一表述的意义是什么?
陈松:增加这一表述,其实是进一步强调。征求意见稿和国务院批复稿,都有提到“对全国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能力进行统一布局”,这是大前提,放射性废物的处理必须是在国家的统一调控下进行。放射性废物处置场,中国现在基本上就集中在甘肃。
蔡剑平:关于国家以及区域放射性物质处置问题。这个在中国很早就进行了,而且核电行业外对此特别关注。核电与其他行业的巨大差别就在于放射性废物。核电发展至今,历史上有三次较大的核电事故,受影响者比交通事故、航空事故低得多,但是由于放射性物质影响时间长,所以公众很恐慌。因此如何处置好,是重要任务之一。
东方早报:怎么看待核安全规划中,在放射性废物处置上,国家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陈松: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和区域放射性废物处置场的设立,其实都是国家级别的。这种处置场的规划与统筹,不是地方政府所能够决定的。批复稿中,表述为“在加强国家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和区域放射性废物处置场的规划和建设。推动地方政府及核能相关企业加快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处置能力建设。以高风险放射性废物治理为重点,加快放射性废液固化处理进程。”这其实强调的是国家处置场与区域处置场,形成一种纵深与阶梯的关系。
这个要求之前也存在,也是这么做的。这次是形成了系统的文件,从逻辑、文字上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的和强调。
至于区域的处置,目前还处于考量阶段。现在中国放射性废物处置场主要是国家级别的,未来比较长的一段时间,随着中国的核电发展,可能增加分区域的放射性废物处置场,这样放射废物的外运的距离会短很多。
东方早报:现在中国的放射性废物处置场能否满足核电产业的需求?
蔡剑平:目前来说是满足的。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原本就是行业内关注的一个方面。不过随着时间推移,中国的放射性废物处置场的建设肯定要与中国新建核电站的节奏与步伐保持一致,因此也需要未雨绸缪,进行提前布局与考虑。
增加“断然处置”提法
东方早报:为什么这次批复稿中会引入台湾核电业界的“断然处置”概念?
蔡剑平:这与日本福岛事故直接相关。福岛核电站虽然是早期设计,但是在抗震上还是处理得不错的,能够及时停堆。但是紧随而来的海啸,把应急电源全部破坏掉了。事故之所以升级,就是因为东京电力在事件的处理上没有很好的应对方案,未能及时果断处理好。这就需要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共同考虑,落实核电厂在应急情况下的处置,即“断然处置”。
陈松:这一提法是台湾电力公司提出的,但本质跟中国官方之前的核电安全文件是一样的,只是我们没有提出“断然处置”这样一个名词。但断然处置是否肯定合适,确实不好说,中国原有提法中便有应急响应,实际上包含了“断然处置”的内容,甚至有的内容比它更丰富。但是如果在《核安全规划》中去完整地表述, 8项内容全写进去就可能太啰嗦。“断然处置”这样一个术语更直观地概括了这样的说法。
东方早报:断然处置这一提法在中国之前的核电安全文件中均未出现,你们觉得这一提法如何?
蔡剑平: “断然”一般不太出现在技术术语中。断然是相对犹豫来说的,它是一种应急响应。但我们原先已经有了“应急响应”这个固有技术词汇。
陈松:台湾电力公司首次提出这个术语,我觉得能比较清晰、直接抓住公众的眼球,让公众有一个直接的认识。但是对业内来说,断然处置是比较迷惑的,只有具体内容展开后,才清晰、完整。
蔡剑平:“断然”需要时间准备,从制度到软件硬件设施,都要考虑得好,到时候才能不犹豫。没有这方面的储备与预判,到时候怎么“断然”,都不知道怎么处理。
基于安全检查修改规划
东方早报:我们看到在核安全规划的第16页之后,基本是把建设某一“系统”、“网络”这样的提法,改为提高某一“能力”。这样的修改是出于什么考虑?
陈松:对于之前的一些描述,在语言和逻辑层面上做了一些改动,但是实质性的变化应该是没有的。尤其是总体目标,形成四个防御保障等等,这些主体内容基本变化不大。在“十二五”和“十三五”核安全规划上,两者也没有实质上的差别。
东方早报:核安全规划6月份征求意见,到10月份才批复,中间为何经历了长达4个月的时间?
陈松:从征求意见到最终的出台需要一个流转的程序。核安全规划,还是一个非常顶层的文件,因此影响相当深远,也非常慎重。
东方早报:核安全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哪些机构的意见?
蔡剑平:核电行业内、行业外都会征求,是公开征求的。但是真正能够做出重要的反馈意见的,主要还是行业内的。事实上,核安全规划在编制的时候,行业内的各大核电集团——国核、中核、广核都参加了,各大设计机构、安全监管机构都被集中参与了编写。6月份之后的一些修改,还是根据核安全检查结果做出的。
陈松:另外,为了落实核安全规划,核安全局现在还在组织起草《“十二五”新建核电厂安全要求》。中国核安全体系在整体上的布局,从顶端的规划到要求,一直在进行中,为进一步持续提高核电厂安全的水平。
事实上,福岛之后,中国的核安全监管力量在不断加强。以前,核安全局下面只有一个核监管司,现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司扩大为了三个,分别是一司、二司、三司。而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也从之前的100多人的编制,计划扩大到600多人,现在已经有400多人到位了。
监管力量的加强,也是随着中国核设施的增长而增长的。1990年代的时候,中国只有秦山、大亚湾,到现在,中国已经有了15个已运行的核反应堆,26个在建核反应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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