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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审批或将谨慎重启

5月3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听取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汇报,会议原则通过并同意公布《关于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和《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以下简称规划),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果公众还有意见或者疑问的话,我理解可能还会做进一步解释。”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国家核安全局原局长赵成昆表示。
 
规划装机或为6000到7000万千瓦
 
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之后,国务院2011年3月16日出台核电“国四条”,提出在核安全规划批准之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规划通过是否意味核电审批“开闸”? 赵成昆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表示,“应该说这个规划的通过,为重新审批核电创造了前提条件。”
 
同时记者获悉,核电产业的另外两项规划——《2020年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核电安全规划》相关报批工作已经完成。预计不久,我国核电项目审批将重新“开闸”。
 
上述两项规划同样是业内关注的焦点。“《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7年已经出台,当时的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4000万千瓦装机。后来随着形势的变化,想把目标提高到8000万或者8500万千瓦。福岛核事故之后,国家要求修订规划,这次应该是在2007年规划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赵成昆说。
 
诸多业内人士预计,2020年我国核电装机将达到7000万千瓦左右。“我个人认为新出台的规划数字应该是6000万到7000万千瓦。今年很重要,核电厂建设周期5年,2020年核电装机欲要建成,2015年就得开建。目前我国在建和建成的核电装机总共4000多万千瓦,下一步要达到7000万或者更多,‘十二五’的今后几年到底能建多少很关键。” 赵成昆表示。
 
首批开闸项目仍未知
 
核电开闸后,去年备受重创的核电设备市场是否能迎来突飞猛进的发展?上海电气集团副总裁、上海电气重工总裁吕亚臣对本报记者表示,此次规划获批肯定将利好核电产业,但是还不知具体哪些项目将获放行。他表示,核电设备交付或在今年见顶,如无项目开闸,明年订单负荷将下降40%左右,而如有新项目获批,该数字有望下降到30%。“这只是估计,现在看来即使开闸一些项目,也不会很多。”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在一份报告中指出,“2013年的核电设备交付与2012年项目审批重启之后接到的订单数量无关,因为没有足够的交付周期。预计2013年交付量仅为5GW,而2012年为11GW。”
 
中国一重相关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核电重启的信号已很明确,“不过,从一重设备订单量来看,目前还未出现明显变化。”此前,中国一重副总裁王宝忠在接受《中国能源报》采访时表示,公司2011年核电业务的订单量明显减少。承制的防城港3号、4号,田湾6号、8号等4台反应堆压力容器项目相继暂停,至今仍未启动。公司已签订的田湾5号、6号泵壳项目,彭泽CMT、咸宁CMT,桃花江D设备压力容器,彭泽1号、2号机组、桃花江2号机组、三门4号机组蒸发器等项蒸发器等项目技术准备工作和投料工作暂停,至今仍未具备投料条件。截至今年2月,尚未启动的核电项目共有5台RPV压力容器、8台堆芯补水箱、6台主泵泵壳、8台二代加蒸发器锻件,共计170件主体锻件,产值达19.387亿元。
 
《中国能源报》记者获悉,已经批准而尚未开工的核电项目有望成为首批被放行的项目。前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此前对本报记者表示:“在福岛核事故发生前,阳江的4、5、6号机、福清的4号机、山东威海石岛湾核电项目(高温气冷堆)确实已核准过,但未及正式开工就发生了福岛核事故,因此停了下来等待核安全检查。我想在正式开工前还需要国务院确认。”
 
规划通过后,上述项目是否会第一时间开工?赵成昆谨慎表示:“这个不好评价,石岛湾的高温气冷堆是一个大型的国家科技攻关项目,核安全局也拿出了安全评价的意见,现场钢筋基础都打好了,我个人认为应该尽快开工。”
 
“阳江的4号和3号机组,福清的4号和3号机组都是双堆设计,共用一些辅助设施。我个人感到阳江和福清的两个4号机组也应尽快开工,可以结合福岛事故后国家核安全局关于进一步安全改进方面的要求加以落实,不然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因为4号不建成的话,3号很难运行。”
 
国务院常务会议5月30日通过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指出,新能源产业要发展技术成熟的核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和热利用、生物质发电、沼气等。“在我的印象中,这是首次把核电放在风电、太阳能之前,同时强调‘技术成熟’,所以我认为第一,核电还是要发展,而且在现有的新能源中无论规模还是稳定性都比其他能源更加现实。第二就是强调技术的成熟可靠性。”赵成昆表示。
 
“技术成熟”是否意味着中核、中广核力推的国产新三代技术不被看好?赵成昆表示并非如此,“技术成熟是指经过验证的技术,在使用三代技术之前,均经过了充分的试验和验证。当然采用大量技术的新电厂建成以后要经过综合的评估验证,但绝不能说三代技术不成熟。”
 
在建核电基本安全
 
去年3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全国核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有关部门组织核安全、地震、海洋等方面专家,用9个多月时间对全国41台运行、在建核电机组,3台待建核电机组,以及所有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等进行了综合安全检查。
 
会议公布的《关于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指出:我国核安全标准全面采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安全标准,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与国际接轨。民用核设施在选址中对地震、洪水等外部事件进行了充分论证。核电厂在设计、制造、建设、调试和运行等各环节均进行了有效管理,总体质量受控。
 
检查认为,我国运行和在建核电厂基本能够满足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最新标准的要求,具备一定的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能力,风险受控,安全有保障;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满足我国现行核安全法规要求,风险受控,安全有保障。
 
伴随“开闸”的将是核电安全标准的升级,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副司长、经济学与公共政策学者范必曾撰文表示,去年3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要按照最先进的核电安全标准进行检查。这一标准应当是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核动力厂安全设计规定》(简称HAF102)以及相关的19个导则。该标准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和欧美现行的核电安全标准同步。
 
赵成昆告诉记者,在规划中,对核电厂的抗震抗洪能力、可靠电源的供给能力、事故预防和缓解能力、环境检测能力等都有更高的要求。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一位资深专家介绍,规划仅提供标准,不会涉及具体堆型,不会倾向于某个核电集团,但这一标准将跻身全球最严核电安全标准之列。
 
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是:个别核电厂的防洪能力不满足新的要求,个别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抗震能力未达到新的标准,部分核电厂未制定实施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规程,海啸问题评估和应对基础比较薄弱等。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和企业迅速组织整改,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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