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2-13 09:01:31 来源: 作者:丁开艳
环保部12月12日发布消息称,该部日前已经通过《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送审稿)》(以下简称《规划》),将提高核安全标准,其相关内容经修订并会送国务院审议后,将于近期发布实施。能源领域分析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核安全标准提高后,利于保证核电产业高效健康发展,不过,受安全成本提高等因素影响,核电投资速度将会放缓。
核安全标准会提高
环保部表示,新编制的《规划》将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国核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提出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按照《规划》,“十二五”期间,核安全标准会有所提高。“提高核设施与核技术利用安全水平,降低辐射环境安全风险。”环保部表示,未来我国将推动核能与核技术利用安全发展。
据了解,《规划》在核电、研究堆、燃料循环、核技术利用、核安全设备、铀矿冶、早期核设施退役治理,以及科技进步、应急、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
中投顾问新能源行业研究员萧函预计,除上述内容外,预计《规划》还将从整体上做出框架性的内容,并会细分市场标准,包括核技术的运用,燃料、设备的选择,及其利用环境、处理标准等相关内容都可能在《规划》中被提及。
选址安全应引起重视
“尽管核电发展受限,而全球能源需求并未降低,这可能会推高整体能源使用成本。”林伯强分析表示,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对能源需求具有依赖性,大量能源依赖煤炭和石油,一旦核产业发展放缓,或将间接推高其余能源使用成本,并可能会带来一定通胀压力。
不过,林伯强同时表示:“不能因为会推高能源使用成本就放松对核安全问题的警惕。保证核安全是发展核电的最基本前提。”
“只有建立在安全基础上的核电发展才是最高效的。”萧函也表示。
对如何保证核产业安全发展,林伯强建议,要继续发展核电,必须在安全问题上更进一步投入,以保证核产业安全发展。“在核电站选址时要调查和评价可能影响核电站安全的地点特征和环境特征,并针对各种自然的和人为的可能事件采取相应措施。”
事实上,目前,中国在建的核电项目包括辽宁红沿河核电站、福建宁德核电站、浙江三门核电站等,多以沿海地区为主。而在规划中的核电站则以内陆地区为主战场,此前江西、湖南、湖北、安徽、河南、四川、重庆等地都已纷纷宣布了本省市的核电规划。选址安全确是一个值得权衡的问题。
地方拟建部分核电项目
■芜湖核电站(安徽)
■桂东核电站(广西)
■海南核电(海南)
■大畈核电厂(湖北)
■常德核电站(湖南)
■大唐华银核电厂(湖南)
■三明核电站(福建)
■漳州核电(福建)
■吉林核电站(吉林)
■辽宁第二核电厂(辽宁)
■四川核电站(四川)
■重庆石柱核电厂(重庆)
■石岛湾核电站(山东)
■江西核电(江西)
■田湾核电站二期(江苏)
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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