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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发布实施101项核电标准

由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承办的能源行业核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技委”)一届二次会议日前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标技委2010年工作报告和福岛事故后我国新的核电(核岛)标准体系表,宣布了标技委委员调整情况并颁布聘书,会议还就福岛事故后核电标准化新动向展开了充分的主题讨论。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钱智民指出,核电标准化对推动我国核电自主化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核电标准的编写、验证、发布、宣贯都要和实践紧密结合,只有在实践中,才能体现这套标准的价值。要做好同核安全局评审之间的衔接,和国家法规之间的衔接。针对标技委下一步工作,钱智民要求,一要充分发挥标技委秘书处挂靠单位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的衔接作用,建立日常信息沟通渠道;二要做好顶层设计工作,建立整体核电的标准体系;三要做好标准的经验反馈体系工作,切实形成规范化的经验反馈机制。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理事长张华祝表示,核电标准化是困扰我国核电发展多年的瓶颈,标技委对三代核电标准的制定工作开展了先期研究、分析,提出了标准体系修订的方针,对构建三代核电标准意义重大,这将使我们在三代核电建设中不会重复二代核电长期没有自己标准的尴尬局面。随着标技委工作的推进,核标准化人才队伍得以迅速成长,这也成为我国核电标准化健康发展的基础。
国家核安全局核安全管理司副司长周士荣说,这次会议充分考虑了福岛核事故后核安全的新要求,围绕在保证核安全的前提下高效发展核能的方针,探讨了我国核电标准的制定。
据悉, 2010年4月,国家能源局成立能源行业核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第一届标技委自成立以来,结合当前核电发展对标准化工作的迫切需求,为促进核电技术国产化能力的提升,根据自身的特点和性质,创造性地开展了一系列标准化活动。
截至2011年9月底,标技委完成了《压水堆核电厂核安全有关的钢结构设计要求》等101项能源行业核电标准的报批、编校和印刷工作,经国家能源局批准后发布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压水堆核电厂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已迈出实质性步伐,为建立和完善我国核电标准体系奠定了基础。
101项核电标准中,《核电厂工程建设预算编制方法》等4项核电工程经济类标准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无损检测》统一了不同的检测方法和验收标准,《压水堆核电厂用不锈钢》等30多项核岛机械设备和材料系列标准对促进核电设备和材料的国产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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