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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陆已建成投运核电机组13台

全国人大常委会25日听取了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核技术利用活动管理日益规范,初步实现了生产、销售、使用、进出口和回收的全过程管控。截至2010年底,我国大陆已建成投运核电机组13台,在建核电机组28台,总体运行安全;各类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等在役核设施安全可控。老旧核设施退役和污染治理工作稳步实施,建成31个放射性废物库,高风险污染源逐步得到控制。建立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和核辐射预警系统,核安全监管能力得到强化。有效开展了汶川地震、日本福岛核电站核泄漏事故的应急监测与处置工作。

与此同时,核与辐射风险防范压力加大。我国早期核设施安全水平较低,运行时间长,部分设施老化,安全风险增大。新建核电机组数量和规模迅速扩大、多种技术并存,放射源和核技术利用装置分布广、数量多,核安全监管难度大。民用核安全设备质量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铀矿冶和伴生矿开发利用的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大量放射性废物亟待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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