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4-18 08:52:05 来源: 作者:王冰凝
受到日本核危机刺激,中国近期一直在重新考量发展核电的方针。
4月14日,发改委系统人士向记者透露,作为电力消费大国,中国不得不放慢核电发展的步伐,但发展核电的长远方向不会改变,放缓的原因主要是要尽快完善有关核电的相关法规和监管制度,在进一步提高核安全的基础上发展核电。
3月份在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爆发危机后,中国宣布停止审批新核电项目。而全球拟建的新反应堆中,中国占40%;此后,我国核电行业一位高级官员表示,冻结新核电项目的政策可能延续到2012年初,凸显了中国核安全审查的分量。
不会停止发展核电
3月,日本遭受地震和海啸巨灾的连续重创,并引发5级核电事故,4月12日,日本进一步将核危机的危险级别提升到最高的7级,全球核电大国都在重新审视本国核电安全、政策和规划。而国务院会议也决定“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至此,我国核电建设的步伐开始放缓。
“作为电力消费大国,中国放慢核电发展的步伐,但不会停止发展核电,放缓的原因主要是要尽快完善有关核电的相关法规和监管制度,在进一步提高核安全的基础上发展核电。”4月14日,发改委系统人士向记者透露。
中国目前实行三级核应急体系:国家、地方和企业。“目前中国各地方的核电站,主要由企业负责核电站的设计、施工、运行,而地方政府主要提供土地、资金,并参与入股,但是监管制度并不明确,而且在监管方面目前并无法可依,所以现在中国暂缓核电项目的审批,也在重新审视安全、监管和法制问题。”发改委系统人士称。
核电技术专家、国务院原核电领导小组办公室核电专家组组长鲍云樵认为,中国核电不是经济性问题,也不是技术性问题,而是安全性问题,如果发生一次类似切尔诺贝利那样的事故,中国核电发展就要推迟几十年。所以,中国的核电行业也要吸取日本此次事故的经验教训,重新审视行业准入条件、设计标准、事故防范标准、建设施工标准,检查工作中尚存疏漏及不完善的地方,以保证核电行业健康、稳步向前发展。
代表核电行业参与起草原子能和核安全新法规的中国核能行业协会(CNEA)副秘书长冯毅则表示,原子能法的起草工作将于10月前完成,核安全新规也将于年底前完成。新法规将覆盖从赔偿责任到安全及透明标准等的各个方面,是对现行法规的补充。
项目审批最快明年恢复
同时据记者了解,在完成新安全规范、监管制度和原子能法的制定工作后,我国最早可能于明年恢复对核电项目的审批。
上述发改委系统人士也告诉记者,在完成对现行核电项目的检查以及完善了法规制度之后,预计中国最快明年后可以恢复核电项目审批。目前多个地方政府投资核电热情高涨,所以尽快完善核电领域的法规制度尤为关键。
在原来制定的核电大发展计划中,2011年3月到2012年初等待批准的项目共有9个,等待的9个月时间对核电站建设50多个月的平均周期来说并不算长。
中国核学会理事长李冠兴表示,暂停审批新核电项目的做法很可能会在今年剩余阶段延续,这肯定会减缓中国的核电建设计划。
冯毅则认为,中国核电开发在两三年内将会放慢节奏,但从中长期看,中国发展核电的方针是坚定不移的。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核电专家薛新民在此前一次会议上表示,由于需要吸取日本福岛核危机的教训,中国未来几年可能会被迫放缓核电站建设步伐,但核电依然是中国能源计划的关键部分,不会影响到中国发展核电的整体战略。
多次召开会议纠结核电
我国的核能事业自2005年开始加速发展,主要为了满足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对能源的需求,改变我国过分依赖煤炭的能源结构,并应对气候变化。目前我国共有13个核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80万千瓦,目前,安全利用核能将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3月16日,国务院发布严厉规定要求:立即组织全面安全检查;加强正在运行核设施的安全管理;全面审查在建核电站。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立即停止建设;严格审批新上核电项目。抓紧编制核安全规划,调整完善核电发展中长期规划,核安全规划批准前,暂停审批核电项目包括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
据记者了解,在日本核事故之后,国内相关部门已经联系召开多次秘密会议商议核电安全问题,对于是否暂缓核电项目审批各界也各有看法,但国务院最终以核电安全运营为重,一方面要求实施核电大检查,一方面暂缓核电项目审批,完善与核安全相关的法规制度。
目前,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已经展开对国内13个运营核电机组、近30个在建机组和90多个筹建机组的安全大检查。
据环保部人士透露,国务院发布规定后,环保部随即开始对国内相关核电项目展开全面大排查,并聘请核安全专业人士参与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检查方案,大排查包括所有已经运营、在建和筹建的项目。
而据记者了解,在多次秘密会议的核电纠结中,企业和地方政府对核电项目的发展仍热情高涨,而核电专家则对核电安全运营更为慎重。不过核电纠结的结论正如国务院的通知意见,日本核电站泄漏事件不会改变我国核电发展的政策和目标,但国家将暂缓核电项目审批,对核电安全方面作出重新检查和评估,并完善现行核电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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