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8-23 10:15:10 来源: 作者:未知
资产增值率较高
华电集团拟打包转让的资产包括黑龙江富拉尔基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5.28%股权和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1.6%股权,挂牌价格分别为98245.70万元、17627.98万元和1126.30万元,合计11.7亿元。
黑龙江富拉尔基是华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主要经营火力发电和供热。2009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545万元,实现净利润1908.7万元。据评估,该公司截至今年一季度末,资产总计账面值为11.38亿元,评估值为16.34亿元,其中净资产账面值4.5亿元,评估值为9.5亿元,评估增值近1.1倍。
齐齐哈尔热电主要从事热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经营,哈尔滨热电主要从事发电、供热、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和开发。对于这两个热电企业,华电集团虽然是少数股东,但转让的增值率也不低。根据挂牌公告,哈尔滨热电的净资产账面值为4.2亿元,评估值为11.5亿元,增值1.74倍;齐齐哈尔热电净资产账面值为5.5亿元,评估值为7.04亿元,增值率为28.5%。
数据还显示,今年上半年,富拉尔基公司亏损761万元;齐齐哈尔热电盈利1461万元;哈尔滨热电亏损3985万元。
不排除华电能源接手
根据挂牌公告信息,除了华电集团全资的富拉尔基外,两家热电企业的控股股东均为华电集团旗下的上市公司华电能源。
公开资料显示,通过履行华电集团的股改承诺,华电能源在齐齐哈尔热电增资扩股过程中以承接华电集团增资权的方式实现了对该公司的控股,目前持有其88.9%的股权;在哈尔滨热电增资扩股时,华电集团的部分增资权由华电能源承接,使其成为哈尔滨热电的控股股东,现持有38.04%的股权。
尽管公告显示,两家热电公司的原股东都放弃了购买股权的优先权,但因为是三项资产打包出售,除富拉尔基公司外的两家热电公司已经是华电能源控股子公司,华电能源通过股权受让加强控制权亦合情合理。而华电集团提出受让方资格让业内认为华电能源出手收购的可能性很大。
根据转让方要求,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注册并持续合法经营的国有、国有控股或国有相对控股上市公司,电力生产为主营业务,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截至200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不少于100亿元。且该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此外,意向受让方还需要书面承诺接受标的公司职工安置方案,保持职工队伍稳定;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起,承担标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
而华电能源注册资本19亿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186.3亿元,主要从事电力生产、电厂检修、电力技术服务和咨询,完全符合受让条件。同时,华电集团在华电能源股改时曾特别承诺:将华电能源定位为华电集团在东北地区的电力发展主体和资本运作平台。而由华电能源收购华电集团的黑龙江资产正式履行股改承诺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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