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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试点资源税改革 石油税将达62.95亿元

酝酿数年的资源税改革将从新疆率先试点,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将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去年原油产量1.89亿吨,如果从量计征,按照当前多数地区执行的每吨28元的标准来计算,石油资源税总额大约为53亿元人民币,如果按照从价来计算,依照当前国内原油价格每吨5000元来计算,以业内估算的5%的税率,全国仅石油资源税每年将可达到472.5亿元。

如果按照新疆2009年产原油2518万吨计算,资源税将高达62.95亿元,可以增收40到50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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