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上一张 下一张
  • 1
  • 2
  • 3
  • 4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油气化工 > 天然气天然气

资源品价改大趋势 阶梯价格模式获得认可

国家发改委24日宣布,自25日起,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95元和400元。这是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出台之后的第一次调价。而前一段时间,多地天然气涨价的消息引人关注,分析普遍认为,新一轮天然气价格改革呼之欲出。其实不只是天然气和成品油,整个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改革已为大势所趋。然而我们更期待的,是改革不要只听见“涨声”,更要收获“掌声”。
 
关键在于理顺定价机制
 
进入4月以来,长春、无锡、邯郸等地悄然上调气价。其中,长春民用天然气价格从每立方米2元上涨至2.8元,涨价幅度达到40%。与此同时,苏州、南通、天津等地也召开了天然气涨价听证会,准备将气价上调9%~15%。
 
上一轮全国大范围调整天然气价格发生在2010年。当年6月国内陆上天然气出厂价上调后,多地酝酿上调民用气价。但国家发改委发文要求各级物价部门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和不合理的价格,气价大范围调整的压力被化解。
 
与2010年不同的是,这次国家发改委虽然也出面表态,但不少地方仍按捺不住涨价的冲动。近年来,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和进口量不断扩大,而进口气价却今非昔比。目前,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进口价格比2010年价格上涨了130%,在终端销售价格稳定的情况下,相关公司抱怨“卖得越多,亏损越大”,盼望气价上调。
 
2012年冬季我国多个城市出现供气紧张,更把天然气调价推至风口浪尖,石油企业、燃气公司呼吁理顺天然气价格的呼声更加强烈。
 
其实早在2011年底,我国就在广东、广西率先开展天然气价格改革试点,改革何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在专家看来,我国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滞后,进一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势在必行。
 
天然气价格改革只是我国新一轮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内容之一。党的十八大报告和我国“十二五”规划都提出,要深化资源类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上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明确,价格改革要重点推进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资源性产品价改的大趋势已经很明显。去年以来,我国先后进行了阶梯电价改革、电煤价格并轨改革、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应该强调的是,这一轮改革的关键不在于价格调整,而在于理顺资源性产品的定价机制。未来,油、气、电、水等产品的价格将更加与市场接轨。
 
阶梯价格模式获得认可
 
目前我国资源性产品中,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步伐要远远快于天然气等其他产品。
 
2013年3月27日起,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正式执行,将调价参照的定价周期从原来的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取消了国际油价波动4%的限定门槛。新机制执行后,国内成品油调价与国际市场挂钩更加紧密,能更灵活地反映炼油企业成本的变化。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邓郁松认为,价格是调节市场供求的重要手段。价格若被压得过低,企业不愿意进行新的投资,也难以提高服务质量。如果有个科学合理的定价机制,企业能够得到正向激励,将更有动力去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而在资源品价格的具体设定方面,去年进行的阶梯电价改革获得了较多认可。
 
2012年7月1日起,我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居民阶梯电价。按照“多用者多付费”的阶梯价格机制,首档电量电价维持不变,第二、三档电价均有不同程度提升。从实施情况来看,国内大部分地区首档电价覆盖率超过了80%,吉林等地甚至超过了90%。
 
专家表示,资源类产品的阶梯式定价模式,既使得绝大部分居民使用成本不会上升,同时又有助于抑制过度消费,形成节能减排的社会共识,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因此,除电价之外,多个城市也在探索阶梯水价、阶梯气价改革。
 
华东电网发展规划部高级工程师杨宗麟表示,阶梯式定价机制改革可更加体现公平和合理性,对低收入群体进行适当补贴,而对于第三阶梯内的“奢侈型”消费,则可以继续提高价格以达到促进节能的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阶梯的划分标准应该随着时间和形势的变化而有所改变。以阶梯电价为例,目前第一档的户均用电量标准,可以覆盖本区域80%居民用户,根据以往经验,在一两年内居民用电量变动不大,但三五年之后变化可能就会比较大。
 
杨宗麟建议,有关部门应根据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和电力成本变化等因素,每隔三年或五年对划分档次的用电量标准进行一定的调整,这样才能更贴切地反映实际情况。
 
用透明打消疑虑
 
我国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正在不断加速,可水电油气价格变动牵动民心,推进改革,难免会伴随“阵痛”。如何在保民生与市场化之间寻找平衡点,成为改革进一步推进的关键。
 
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的着眼点,一方面是理顺价格形成机制,与市场接轨,利用价格杠杆抑制资源能源过度消耗;但另一方面,资源类产品也是民生之本,改革决不能忽略保民生这一根本。
 
在专家看来,资源品价格改革势在必行,但保民生与市场化之间要寻找平衡点,让民众享受改革的红利而非一味为改革买单。改革推进的步伐也需要兼顾民生和产业的承受能力,不能一蹴而就,追求一步到位。
 
其实,国外对天然气、成品油等资源类公共产品定价通常也有控制。以天然气为例,韩国天然气基本依靠进口,其价格也会随着成本变化而不断调整,但对居民用气涨价会有控制。在成品油价格方面,韩国虽然实行企业定价,但政府会通过设立部分国有加油站对市场价格形成一定的引导。
 
对老百姓而言,可能还不仅仅是在乎价格涨了几毛、降了几毛,而是想知道自己掏的钱是否合情合理。消费者之所以对电价等资源品价格波动那么敏感,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这类价格多由政府制定,经营者又多是国有垄断企业。成本不公开、定价不透明,经营企业会不会凭借垄断地位获取暴利?正是因为信息不对称,才容易让消费者对资源品价改产生疑虑。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国台湾地区成品油价格采取每周一调的模式,在调整价格的同时,明确公布油价定价公式、参考油价及汇率的变动数据,机制透明,数据明晰,该涨该跌一目了然。虽然我国大陆地区现行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将调价周期收窄,但定价公式并未向市场公开,挂靠油种也不十分明确,这让成品油定价的透明度打了折扣。
 
“透明是赢得消费者理解的关键,老百姓是吃亏了还是享受了国家补贴都应该说清。”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看来,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要形成透明的定价机制、透明的企业成本和公平有效的补贴政策。资源品价格改革必须走在阳光下,才能消除百姓心头的疑虑。

上一篇: 我国首座海上储气库正式采气 今冬将为京津冀供气

下一篇: 世界最大单体煤制天然气工程获批

协会简介 | 网站简介 | 相关法律 | 组织机构 |
Copyright © 2010-2017 宁夏能源协会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4号楼407室 邮政编码:750011 电话:0951-6971422 传真:0951-6971421
宁ICP备110002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