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上一张 下一张
  • 1
  • 2
  • 3
  • 4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油气化工 > 天然气天然气

发改委:新一轮天然气定价机制将在全国推行

6月6日,据报道称,国家发改委近期正就《关于天然气价格形成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在各地小范围征求意见,并组织相关企业及专家进行座谈讨论。今年天然气价格改革有望继续扩大。

去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在广东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进行试点,将以成本加利润的定价方式改为市场净回值的定价方式,由各省统一制定门站价格,供需双方自主协商确定实际交易价格。此次,新一轮的改革拟从上游扩展至全产业链,而且将在综合考虑成本加利润和市场净回值等定价方式的基础上,形成相对稳定、上下游联动的天然气定价机制,并在全国推行。

《经济参考报》称,《意见稿》在向各省物价部门和个别燃气企业征求的过程中,因为利益诉求不同,各方争议很大。

报道引述一位参与意见征求的权威人士的说法称,在《意见稿》中,国家发改委拟确定一个覆盖全产业链的天然气定价机制,类似于成品油定价机制,设定价格调整的幅度窗口、时间窗口等各项条件,只要条件满足就可以调价。他称,无论是净回值法还是峰谷价浮动、上下游联动等方案都可能只是一个过渡机制。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只能分步骤进行。

上一篇: 我国首座海上储气库正式采气 今冬将为京津冀供气

下一篇: 高速往复活塞式天然气压缩机组研制成功

协会简介 | 网站简介 | 相关法律 | 组织机构 |
Copyright © 2010-2017 宁夏能源协会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4号楼407室 邮政编码:750011 电话:0951-6971422 传真:0951-6971421
宁ICP备110002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