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6-30 08:55:59 来源: 作者:未知
国家发改委6月18日发出《关于规范煤制天然气产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称,在国家出台明确的产业政策之前,煤制天然气及配套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核准。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强项目管理,不得擅自核准或备案煤制天然气项目。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是国家为加强对煤制天然气产业的规范和引导,防止煤制天然气一涌而上盲目发展,促进煤制天然气行业健康发展所做的。
煤制气项目需从国家层面调控
“国家对煤制天然气一直没有明确的产业政策和导向,也没有明确项目审批的权限,部分项目在各地自治区和省级发改委备案后即开工建设。行业投资涌动,局部呈现出过热的迹象。而且,煤制天然气项目投资巨大,对环境和水资源压力都很大,必须要从国家层面进行调控。”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资料显示,今后10年,中国的天然气消费市场有望以年均14%-17.5%的增速高速发展,初步估计,2020 年国内天然气消费量可望达到3000亿-4000 亿方/年,供需缺口可能会达到2000亿-3000 亿方/年。此外,由于在煤化工项目中,煤制天然气能效转化率最高可达60%,单位热值水耗却最低,其热值比国家天然气质量标准规定的最低热值高17.8%-21%。二氧化碳、硫化氢等产品指标也高于国家标准,煤制天然气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天然气供应紧张局面,这些都是煤制天然气近年备受企业热捧的缘由。
据亚化咨询统计,目前国内在建和筹备中的煤制天然气项目有15个左右,而真正得到国家发改委核准的只有3个,即大唐阜新、大唐克什克腾旗和内蒙古汇能。
通知指出,煤制天然气是资源、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项目建设需要的外部配套支持条件较多,不仅涉及煤炭开采与转化、水资源保障、技术的集成与优化,还需要配套建设天然气管网、培育用气市场等,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国家能源规划指导下统筹考虑、合理布局。
亚化咨询总经理夏磊告诉本报记者,在当前煤制天然气投资过热的情况下,收紧项目审批权限,将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夏磊说,但与此同时,国家主管部门也应该重视煤制天然气的协调工作,包括管网和二氧化碳捕获与封存利用的跨行业合作。现有的国家天然气主干管网,主要是“西气东输”和“川气东送”,分别被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公司独家运营。而目前启动煤制天然气项目的主要是大型煤炭、电力企业。国家主管部门应该从“量”和“价”两方面考虑,协调煤制天然气进入管网,使其顺利进入市场销售,从未来天然气价格上升中获益。此外,煤制天然气在工艺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浓度高,易于捕捉。而利用二氧化碳来强化采油可以在实现二氧化碳封存的同时,提高原油采收率,被认为是最具经济性的二氧化碳大规模利用与封存方案。
总体利好煤制气产业有序发展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本报记者说:“国家发改委统一对煤制天然气项目的审批权,总体来说有利于煤制天然气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宏源证券分析师柴沁虎向本报记者提供的分析报告显示,国内煤制天然气产业始于2007年,短短的几年间目前国内规划中的煤制天然气项目近期产能已达383 亿方/年,远期产能616 亿方/年。
林伯强说,煤制天然气项目投资巨大,由于近年企业对煤制天然气过于热衷,一旦出现产能过剩,对一些企业会造成很大的负担。
输气管网是煤制天然气未来面临的另一大瓶颈。目前,新疆拟上马的煤制天然气项目总规模已超过150亿立方米/年,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计划输送能力为300亿立方米/年。如果企业不具备建设输气管网的能力,中石油是否同意将煤制天然气接入其管网运输,又能空出多少管道来输送煤制天然气?管网费价格怎么谈?参考什么价格谈?以目前的煤价,煤制气的生产成本比国产和进口的天然气要低10%-20%左右,虽然有利可图,但国内所有拟在建的项目最早的也要到2012年才能建成,到时候企业的利润空间究竟有多大,必须要看示范工程的效应。
资料显示,目前国内煤制天然气多采用鲁奇炉气化法,气化过程中会生成复杂的废水,这些组分的分离、处理设施投资大,大约是普通煤气化技术的1 倍,如果要达标排放,运行成本也基本是其他煤气化技术的1 倍。规划中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多半在新疆、内蒙等水资源匮乏和环境资源差的地区,对企业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压力。
这些因素对开展煤制天然气项目的企业来说都是必须面对的风险。煤制天然气项目审批权由国家统一核准的话,可以降低诸多企业对煤制天然气盲目追逐的热度。
“国家统一煤制天然气项目审批权对符合条件申报煤制天然气项目的企业来说是有利的。” 安徽省能源集团一位相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他说,他们公司正在筹备的投资100亿元年产40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具备国家规定的核准条件,已获得安徽省发改委的“路条”,正在积极准备国家发改委的核准,估计明年上半年能够得到批复。
这位人士对记者说,煤制天然气项目核准主要包括环境、安全、水资源、地震灾害、水文地质、土地等评价。目前筹划煤制气项目的企业并不是真正符合这些条件,一些企业只是瞄准了煤制天然气将会产生的经济效益,而并不具备其他条件。国家统一煤制天然气及配套项目审批权后,可以防止一些企业的盲目投资和未来可能出现的无序竞争,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
林伯强还对本报记者说,对于煤制天然气项目的审批权,国家应注重国企和民企之间的平衡关系。国家对国企的支持力度往往大于民企,使得国企和民企的竞争往往不在同一个平台上。对于巨额投资的煤制天然气项目来说,民企则更为谨慎,一旦出现亏损,国企的损失多是由国家来承担,而民企是自己埋单。因此,对于国企应控制的严格一些,民企则宽松一些。
记者注意到,对于正在规划和已经奠基开工的煤制天然气项目的审批此次通知并没有明确,林伯强表示对于符合条件的国家会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