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挺看好这次谈判,我们受到了鼓舞!”针对中国和欧盟目前仍在进行的光伏“双反”(反倾销、反补贴)谈判,一位国内光伏业内人士昨日这样对记者说。这种观点代表了很多国内光伏厂商的看法虽然目前承受着11.8%的欧盟临时性重税,但是由于中国政府这次事件中引人瞩目的维护国内光伏业利益的努力,以及在与欧盟交锋中表现出的适度强硬,中国和欧盟有可能在两个月的缓冲期内达成协议,欧盟可能会放弃将关税骤升至47.6%,从而避免国内光伏业的一场大灾难。
企业 通过谈判解决问题“有谱”
“我们随时都在关注欧盟那边的动态,配合有关协会进行下一步的协商和谈判。”尽管昨天是端午小长假前的最后一天,英利绿色能源法务总监樊振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办公室里的电话仍是响个不停。而这样紧张的工作节奏在樊振华看来已成为“家常便饭”。他说:“接下来这两个月会有一场硬仗!”
6月4日深夜,欧盟委员会发布初裁结果,宣布从6月6日至8月6日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此后如果双方没有就相关问题达成解决方案,该税率将升至47.6%,两个阶段征收时间共为6个月,直至终裁发布。此前据业内估算,如果平均47.6%的反倾销税一旦实施,将致使国内超过一半的企业彻底丧失欧洲市场。
这一结果还是明显好于此前外媒披露的情况。据报道,在有关方面此前提交欧盟成员国的方案中,建议从6月6日起对中国光伏产品直接征收平均税率高达47.6%的临时惩罚性关税(没有两个月的缓冲期)。最终,在中国政府和相关协会、企业的“斗争”下,这一临时性关税的征收被分成了税率不同的两个阶段,这给了双方一定的回旋余地。“很显然,前两个月是个缓冲期和调解期。”樊振华说。
而在4日之后,无论是国内光伏厂商、有关协会,还是中国政府,各方力量都积极行动起来。5日,商务部和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联合召开发布会,对欧盟征税表示强烈反对,商务部宣布对欧洲葡萄酒启动“双反”调查,机电商会表示随时准备重回谈判桌。
在英利大厦的会议室里,樊振华和他带领的法务团队正在一条条细细地研究欧盟初裁判决。“依照欧盟的提议,目前一个可行的协商方案是价格承诺,一方面我们适当对产品进行提价,同时对出口数量有所限制。”
“就算只有1%的希望,我们也会做出100%、200%的努力!”樊振华告诉记者,目前公司的法务团队仍是处于24小时“待命”状态。
而和一直活跃在公众视野中的英利绿色能源相比,此前一直低调的晶科能源品牌部总监钱晶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则显示出了此前没有的信心。
“我挺看好这次谈判,我们受到了鼓舞!”钱晶表示,在欧盟发布初裁结果后,政府和协会的回应让他们觉得,通过谈判解决问题“有谱”。
在光伏行业呆了10多年,经历过此前美国对华光伏“双反”调查的钱晶感受到了一些变化。“过去我们在应对国外‘双反’调查时显得有些被动,现在我们懂得了反击和主动出击!”
政府 以实际行动反击欧盟“双反”
中央政府领导人十分关注这次光伏之争,并且以实际举措力挺国内光伏企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日在河北省考察时,专程来到邢台的光伏企业,实地了解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困难。他很关心企业在两个月缓冲期里面临的困难,关切地问:“这两个月能挺得住吗?”他表示,当前中欧谈判成效是有的,但谈判没有结束,我们坚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希望企业和政府一起做好工作。
分析认为,总理的表态,体现了中国政府坚持通过谈判解决问题的立场,同时向欧方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中国不惧贸易保护主义,并将采取必要手段遏制欧盟的这种不良做法。
李克强还介绍,国家已经制定了促进光伏发电的政策,包括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鼓励单位社区家庭使用光伏发电装置,给光伏发电电量补贴、税收优惠,电网为光伏发电并网提供便利等。这无疑让中国光伏业吃了一颗“定心丸”。
其实,在欧盟发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初裁结果前,李克强总理就与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通电话,表示中国政府高度关注当前中欧关于光伏产品的贸易争端。此案涉及中国重大经济利益,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严重损害中方利益,也必然会伤及欧方利益,影响中欧合作大局,贸易战没有赢家。
在欧盟一意孤行地宣布征收11.8%的关税后,中国政府立即做出针锋相对的反击。中国商务部5日表示,中国启动对欧盟葡萄酒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程序。这一消息令欧洲许多葡萄酒出口国感到不安,葡萄酒出口大国法国总统奥朗德呼吁召开欧盟紧急峰会,就中欧之间的贸易摩擦进行磋商。奥朗德8日在日本访问期间,再次就中欧贸易争端表态:“有必要通过对话解决,向中国显示灵活对应的姿态。”
提示 临时关税将“多退少不补”
尽管从6月6日至8月6日的关税被暂定为11.8%,2个月后各家企业将分别缴纳多少关税,却也已切切实实地摆到了企业面前。
依照流程,终裁结果公布前的半年都将是中欧双方的谈判期,不过征收较低的11.8%税率的前两个月是谈判的“黄金期”。樊振华告诉记者,在终裁结果公布前的这半年时间,这部分惩罚性关税将以欧洲进口商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来实施。“也就是说欧洲进口商如果要选择中国太阳能板,就要缴纳相应关税比例的保证金,自然这部分罚金最终将由国内企业支付,但也会影响到欧洲企业选择国内产品的积极性。”
作为被欧盟抽样的7家企业之一,如果初裁结果不改变(继续维持47.6%的平均税率),2个月后英利将面临37.3%的税率,而另一家光伏巨头天合光能将面临51.5%的税率。
“欧盟判定企业该承担多少税率有两条标准,首先是企业出口欧洲的光伏产品占比,其次是产品本身的售价和成本之间的价差。”钱晶解释道。
而距离欧盟委员会发布终裁结果还有将近半年时间,在此期间中国企业交纳的临时关税将如何处理?樊振华表示,欧盟将采取“多退少不补”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未来终裁结果税率高于初裁结果税率,欧洲进口商此前所缴纳的保证金无需追加;而终裁结果税率如果低于初裁结果税率,则超出部分的保证金还将退还给相关欧洲进口商。”
专家观点 对谈判结果“谨慎乐观”
“要让欧盟成员国感受到压力。”对于即将开始的新一轮谈判,对外经贸大学中国世贸组织研究院副院长屠新泉告诉记者,此前欧盟成员国对欧盟委员会初裁的投票结果是18国反对、4国支持、5国弃权。但由于欧盟委员会在架构上独立于各成员国,所以尽管多数国家投出了反对票,欧盟委员会仍坚持发布了征收11.8%关税的初裁决定。屠新泉表示:“而终裁时各成员国将再次投票,不同的是这一次它们的投票,将直接决定终裁结果是否能通过。”也就是说,如果欧盟成员国坚持和原先一样反对对中国光伏产品征重税,这一反对将有约束性,欧盟委员会将不能征重税。
屠新泉建议,谈判方式也可多样化。除政府、协会层面的沟通外,国内光伏企业也可在这场谈判中发挥重要作用。“企业可以加大和多晶硅生产商等欧洲光伏行业的合作,让欧洲市场内部的不同声音也能发出声音,从而影响最终的投票结果。”此前援引瑞士独立研究所Prognos的一份研究报告,欧洲平价太阳能联盟内的1000多家欧洲企业在发给欧盟贸易委员卡雷尔·德古特的公开信中表示,一旦征收惩罚性关税,最严重情况下欧盟将有24万人失业,造成270多亿欧元损失。而德国外贸和批发商协会主席伯尔纳明确指出,在光伏案中,对中国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给欧盟企业带来的损失将远远大于给其带来的好处。
“一旦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实施‘双反’,只会造成双输局面。在两个月的协商期里,我们要积极应对欧盟提出的各项条件。”屠新泉表示,他对于谈判结果表示“谨慎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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