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1-03 09:13:46 来源: 作者:未知
启动“301调查”,在所有新能源行业中,光伏产业所受冲击将最大。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中美在新能源领域“斗则两伤,合则两利”。
10月15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启动对华清洁能源有关政策和措施的“301调查”,并计划在90天内完成相关调查。业界一致认为,启动“301调查”,在所有新能源行业中,光伏产业所受冲击将最大。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中美在新能源领域“斗则两伤,合则两利”,中国光伏业应重新梳理国内的政策,制定新的发展思路。
新能源产业之争升级
这份由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向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提出的超过5800页的书面报告指出,中国政府通过歧视性法律法规、技术转让条件、关键原材料控制、大规模政府补贴以及违反WTO规定设置补贴门槛等措施,导致美国相关企业的利益受到了极大损害,使美国本土工作岗位流失,并给美国造成了数十亿美元的贸易赤字。
在申请书中,有一段关键的话值得关注:“在美国失业率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其他国家却以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定的做法将自己在未来最重要的生产领域推至领先地位。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相信,未来能够引领清洁能源经济的国家必将引领世界经济的发展。如果美国想继续引领世界经济发展,就必须要求所有国家在竞争中遵守规则。”
业内人士认为,美国看到近年来中国在新能源领域高速发展,对其造成一定的威胁,因此,希望在中国新能源列车高速行驶的过程中踩一脚刹车,以抢占新能源领域的制高点。近几年,美国通过立法制定能源政策,引导能源的使用。其最近的能源政策法案包括《2005年能源政策法案》、《2007年能源独立与安全法案》、《2008年紧急经济稳定法案》以及《2009年经济复兴与再投资法案》等。美国政府在预算资金上也向新能源采取倾斜措施,在美国能源部2010财政年度预算案当中,有264亿美元拨付给能源部的能效与再生能源局。这项预算旨在大规模扩大使用再生能源,同时改进能源传输基础设施。
也有专家认为,“301调查”的背景主要是就业问题,眼下美国失业率太高。“美国光伏产业在美国东部关了不少公司,美国民众认为,中国的补贴政策导致光伏组件价格过低,导致他们失业。”清华大学工程物理系教授张辉说。
而实际情况是,中国的光伏产业对美国相关产业的出口有相当大的帮助,甚至有些公司完全靠产品出口到中国而起死回生。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黎志欣表示:“以京运通为例,我们做的设备所需要的关键材料——石墨保温材料全部是从美国一个公司进口的,进口量是该公司产量的1/3。我们是该公司最大的客户,仅今年进口就达1000万美元。”在光伏企业中有不少高管及设计人员是从美国聘请的。“可以说,在光伏领域,中国从美国进口的金额比出口的金额多得多,这为他们提供了多少就业机会!”
而中国光伏企业在美国设厂更是直接为当地增加了就业人数。无锡尚德相关负责人表示,坐落于美国亚利桑那州凤凰城古德伊尔的尚德美国工厂,初期规模为年产30兆瓦,员工人数75人;到明年年初,产能将扩充到50兆瓦,将提供150个就业岗位。
若美获胜两败俱伤
有关专家分析,“301调查”假设最后判定美方获胜,那么有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首先,中国光伏产品对美出口税率将提升。其次,美国可能会采取交叉报复,即除对光伏产品提高关税外,也会对其他行业增加关税。最后,业内人士担忧,这将影响对欧盟市场的出口。如果美国对中国做出不利裁决,欧盟也会跟进,非常便利地做出类似裁决,因为欧美经常在针对中国的贸易制裁上采取一致行动。
如果美方获胜,对美国企业尤其是光伏材料和设备企业来说,损失也是巨大的。虽然美国光伏产品一半来自中国,但是整个产业链上的高利润环节如材料、设备等却被美国公司掌控。中国光伏产业链多个环节如材料(如多晶硅)、设备(切割机、铸锭炉、还原炉及氢化炉等)、背板等很多产品都从美国进口。据悉,2009年,中国50%的光伏材料是从国外进口的,其中的50%来自美国。另外,我国60%~70%的光伏生产设备也是从国外进口的,其中大部分也来自美国的应用材料和GT公司。
此外,美国的投资者也会受到牵连。目前我国主要光伏企业均在美国上市,如无锡尚德、保定英利、常州天合等,对中国开展“301调查”,无疑会损害美国股民的利益。
张辉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短期内,对实体经济本身影响不大,因为目前美国市场不是很大。
今年前8个月,中国向美国市场出口的太阳能电池板金额仅占同期我国光伏出口总额的4.57%。“但这件事情,对心理层面的影响会比较大一些。”张辉表示。
其实,业内人士担心的不仅是光伏产品出口的问题,更是新能源产业扶持政策会否发生变化的问题,碍于“301条款”,国家想扶持新能源产业都会“心有余而力不足”。
及时启动国内市场
美国“301条款”主要含义是保护美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权利,对其他被认为贸易做法“不合理”、“不公平”的国家进行报复。根据这项条款,美国可以对其认为是“不公平”的其他国家的贸易做法进行调查。“301调查”是美国特有的、基于美国国内法开展的调查,可以不经当事人同意直接调查,因此在全球范围内“301调查”广受诟病。
尽管“301调查”只是美国的“一厢情愿”,但国内企业达成一致共识,即不要轻视这次调查。中美在太阳能光伏领域的“斗争”将是长期的,类似的事情今后还会发生。为此,宜昌南玻硅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李东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该成立专门的机构,光伏企业也要了解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有效利用其中的条款规避风险,并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与业内其他同行沟通信息,做出快速反应。“我们要像欧美工会一样,把光伏产业联盟做成有攻击性的组织。”李东说。
当前,我国光伏产业适逢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时期,因此,可借助此次美国“301调查”之机,梳理国内相关补贴政策,调整发展策略,逐步改变以往直接对产品进行补贴的方式,在研发端和应用端给予补贴,尤其在关键设备国产化方面给予扶持。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告诉记者,通过这次“301调查”,国内光伏企业应该进一步了解国外的新能源政策,同时梳理一下国内政策的漏洞和问题。他表示,应该从以下3个方面应对“301调查”:第一,积极地、认真地、坦然地应对;第二,做好自己的事情,企业靠政府抱着是长不大的,应建立一个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企业要从自身角度提高技术,自主创新;第三,中美两国应该共同启动光伏应用市场,在光伏发电市场中,中美两国都落后于欧洲。
而启动国内市场,不用看别人脸色行事,是发展国内光伏产业的根本出路。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发展国内光伏产业,应该真正落实《可再生能源法》提出的要求,当务之急不是去招标,而是要积极出台一些相关的管理措施和市场准入的相应政策。
有关专家认为,前两轮的特许权招标已经摸清光伏发电价格,因此接下来可以按照这个电价做一些示范项目。而对于下一轮光伏电站招标,不少企业认为应该以最接近平均价的价格中标,这样可以让企业,尤其是占光伏领域多数江山的民营企业“有利可图”,这样才有利于产业的健康发展。此外,大规模启动国内光伏产业,必须让光伏电站发的电并入电网,因此光伏电站的建站速度要和电网建设的步伐协调,避免光伏电站建成后并不了网的情况发生。
张辉告诉记者,中国光伏产业最重要的是把亚洲市场和非洲市场开拓好,这是行业要立足的市场,因为从光的利用率来说,非洲和亚洲是最合适发展光伏产业的。“而从长远来说,国内企业应该把技术提上去,价格降下来,降到比较低的价位,如上网电价控制在0.7元之内,甚至0.6元之内。这样,不用政策扶持,光伏产业就能自己进入良性发展轨道。”张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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