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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政策由单项向集成转型

为加大政策集成,发挥政策合力,系统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日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通过专家公开评审,评选出石家庄、唐山、铁岭、齐齐哈尔、铜陵、南平、荆门、韶关、东莞、铜川10个城市为第二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加上2011年,北京、深圳、重庆、杭州、长沙、贵阳、吉林、新余8城市被选定为首批示范城市,目前,全国共有18个城市成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
 
业内分析认为,设立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是对已有单项节能减排政策向政策集成转型的探索。在全方位的节能减排财政政策支持下,示范城市有望做出表率,真正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在节能减排工作上走在全国前列。
 
围绕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等六方面展开
 
据记者了解,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将围绕主要污染物减量化、产业低碳化、建筑绿色化、交通清洁化、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化、服务业集约化等六大方面展开。
 
财政部相关人士称,中央财政除现有支持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各项政策优先向示范城市倾斜外,还将根据项目投资、地方投入和节能减排效果等因素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同时,要求示范城市政府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安排一定资金支持节能减排工作,形成政策合力。
 
北京嘉华咨询顾问公司行业分析师王晓麟认为,从2011年开始,国家转变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在全国范围内选择部分城市作为平台,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试点,旨在以整合财政政策为手段,全面开展城市节能减排综合示范。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是对已有单项节能减排政策向政策集成或综合示范转型的探索。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中央财政累计向首批8个示范城市安排综合奖励资金40亿元,8个城市所在省、市级政府安排资金超过200亿元。2013年继续安排8个示范城市综合奖励资金40亿元。同时,除现有政策向示范城市倾斜外,中央财政还将按照3年示范期每个城市15-20亿元的规模再安排综合奖励资金。
 
中央财政支持有望撬动整个节能市场
 
记者从此次入选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的齐齐哈尔市相关部门了解到,齐齐哈尔作为老工业城市,当前工业技术水平整体不高,技术装备老旧,技术和资金支撑不够,今后一段时间里高能耗产业锁定效应仍将延续,这种状况单纯依靠老工业基地自身努力难以快速改变和提升,而借力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可助推老工业基地一系列问题的解决,同时可带动培育一批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风能、光伏关键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和产品结构调整。
 
“齐齐哈尔风能资源、生物质能资源极为丰富,开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综合示范,可提高齐齐哈尔市风能、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的使用规模和效率,提高齐齐哈尔非化石能源所占的比例,降低煤炭的消费比例,优化城市能源结构。”齐齐哈尔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称。
 
作为首批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北京市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促进作用,很早便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节能量和碳交易、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奖励、新能源车示范运行等。对符合条件的资源利用企业减免税收,促进了尾矿、粉煤灰、钢渣等工业废弃物的转化利用。对符合国家财政奖励支持政策的项目,在中央财政240元吨标准煤奖励基础上,市级财政再给予360元/吨标准煤配套奖励。
 
据悉,国家奖励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由示范城市统筹安排使用。因素包括工作量、节能减排效果、长效机制建设三大类,各占一定权重。与此同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对综合奖励资金施行绩效管理,要求明确绩效目标,量化绩效指标,实行年度考核,实施绩效评价,其中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评为优秀的示范城市获得奖励资金可在统筹计算的资金额度基础上上浮20%;评为合格的示范城市将不予以浮动;评为不合格的示范城市将扣减20%资金。
 
“中央财政的全方位支持,就像是杠杆,有望撬动整个节能环保市场。”中国节能协会的一位专家表示。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中央财政支持能起到很好的引领作用,能带动更多的资本流向节能和环保产业,有利于真正把节能环保产业做成战略性产业,同时也有利于建立节能减排的市场机制。
 
仅靠财政扶持推动节能仍有困难
 
深圳一节能服务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自2011年深圳成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以来,财政支持的力度加大,工业企业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积极性都比之前有所提高。
 
“由于有了中央及地方等各级财政的支持,节能改造投资成本的回收周期变短了,改造的动力自然增加。这对节能服务产业来说也是好事,生意应该更好做了。”上述人士称。
 
不过,北京某用能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仅靠财政支持,推动节能降耗仍存在一定现实困难。
 
据测算,北京市工业领域综合改造单位节能量投资额在3000元至3600元,非工业领域综合改造单位节能量投资额在6500元至7500元。按照今年8月北京市刚刚提高的节能改造奖励标准,工业领域总奖励金额为600元/吨标准煤;非工业领域总奖励金额为800元/吨标准煤。按此计算,奖励金额也仅能抵消节能改造成本的20%左右。
 
“一些地区用能载体分散且单个项目节能量较小,低于国家规定工业项目年节能量500吨标准煤、非工业项目100吨标准煤的门槛,因此这些项目也就难以享受到相应地财政补贴。”王晓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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