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6-30 10:22:45 来源: 作者:未知
国家财政补贴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节能灯)计划发起于2008年,按规定,居民购买国家补贴的节能灯,国家补贴50%,单位大宗客户购买,国家补贴30%。
吉林省2009年制定了《吉林省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在全省22个市、县设立财政补贴节能灯直供点,并通过吉林省内新闻媒体,以及吉林省各地区的公路客运站互动电视、公交车LED广告屏等媒介进行集中宣传,使节能减排观念深入人心。通过努力,2009年,吉林省实际推广节能灯224万只,节电1.31亿千瓦时,减少碳排放14万吨。
上一篇: 科技让二氧化碳“变废为宝”
下一篇: 战略新兴产业将获税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