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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研究制定垃圾减量和分类相应政策

北京市正在研究和制定在垃圾减量和分类中的相关配套政策,以鼓励市民共同推进垃圾问题的解决。

9日,在自然之友举办的“中国民间组织参与应对垃圾危机交流论坛”上,北京市容市政委副主任陈玲透露,“北京市正在研究制定鼓励的政策,鼓励社会单位和小区、社会公众能够在垃圾分类的过程当中得到实际的利益,不管是物质上的奖励还是精神上的。”

2009年,北京市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按照这一意见,北京市在“十二五”期间垃圾处理要达到“增能力、调结构、促减量”的目标,建立起生活垃圾分类系统。

据陈玲介绍,2010起,北京市已在600个小区进行推进。今年又在去年巩固提高的基础上增加了1200个小区开展垃圾分类的达标试点工作。

根据时间表,今年底到明年,北京市可基本实现餐厨垃圾分类资源化处理。明年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要实现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十二五”末期力争在全市基本实现原生垃圾的不直接填埋。

根据今年北京市通过的《北京市垃圾处理条例》,所有产生垃圾的人都要负有一定的社会责任。尽量避免垃圾的产生,产生之后就要承担垃圾分类的责任以及为垃圾处理付费。

陈玲表示,垃圾分类是一个长期、艰巨的工作,需要政府、企业、市民、环保组织的共同参与。

垃圾管理是每一个高速发展的国家和城市必须面对的问题,我国的垃圾问题,也早已进入公众视野,并日渐广泛地与公众生活紧密联结在一起。

10日,自然之友在北京发布了《中国生活垃圾管理:问题与建议》报告,该报告指出,我国生活垃圾管理存在着管理政策中存在目标不一致、甚至相互抵触的情况,如垃圾分类减量与大力推动焚烧之间的冲突;社区垃圾分类减量的有效推动方法尚未形成;相关决策与规划程序中缺乏足够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空间;财政投入和优惠政策不够合理,过于偏重末端处理;垃圾处理设施的污染物监测范围偏小,监测标准偏低,难以有效全面评估环境健康影响;政府各部门在垃圾管理工作上的权责划分不清等十大问题。

报告建议,应明确垃圾管理“三化”优先次序,即减量化(抑制产生)、资源化(循环利用、堆肥、能源重获)、末端处置。在垃圾管理长期规划方面,建议政府的工作重点应该放在垃圾减量、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和减少二次污染等四个方面。依据《循环经济促进法》,落实“强制回收名录”,实践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使垃圾的源头制造者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鼓励和促使其改善基于减量的设计和生产工艺。

报告还特别提出了到2025年几项远景目标: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园林垃圾单独回收处理,实现这三类垃圾的零填埋、零焚烧处理目标。单位GDP垃圾产生量下降至2010水平的80%。清理和修复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场,并且保持垃圾处理设施存量占地面积不超过2010年的水平。生活垃圾处理过程的二恶英产生量和汞产生量都下降至2010年水平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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