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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环保法讨论稿未列政策环评

日前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多位委员处独家获悉,新一版的《环境保护法》草案讨论稿(以下简称“新环保法草稿”)已将被视为“政策环评雏形”的条款删除。环保部一位官员指出,如果对政策环评条款被删一事不重视“十二五”期间,中国有可能失去对宏观经济政策进行“最高级别”环评的机会。

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是指对决策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论证、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就国际惯例来说,环评体系覆盖面上至宏观政策、法律法规,中至地区性、行业性规划,下至具体的项目建设,分别为“政策环评”、“法律环评”、“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目前,国内的项目环评、规划环评已列入《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评还有专门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但“政策环评”仍处于缺位状态,法律环评更罕见官方提及。

“政策环评”在国内其实也不是一个新鲜词汇,早在2005年,现任环保部副部长的潘岳就曾指出,规划环评的层次仍不够,许多更大的环境问题,需要在更高层次即大政策层面予以解决,因此,“我们还将尽快开展相应的立法准备和政策试点,争取早日将政策环评纳入法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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