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7-25 09:42:30 来源: 作者:未知
开展上市和再融资环保核查是规范和持续改善上市公司环境行为、避免因环境污染问题给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的一项环境保护管理程序;模范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是企业顺利通过上市或再融资环保核查的必要条件。
国家环保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重点对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建材、采矿、化工、石化、制药、轻工、纺织、制革等14个重污染行业开展上市或再融资环保核查。其中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企业由环保部审查,其余10个行业由省级环保部门审查,但跨省从事上述10个行业的公司也由环保部审查。对不属于上述14个行业的公司,核查则应简化程序、缩短时间。核查程序主要有:公司提交有资质的咨询机构编制的核查技术报告和核查申请,省环保厅进行现场核查并对核查技术报告进行审查,在公众网站向社会公示,出示核查意见。核查内容主要是企业在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达标排放、污染防治、总量减排等方面的情况。
今后,省环保厅将严格履行职责,热情服务,积极支持我省企业上市工作,促进上市公司模范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成为环境保护的标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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