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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税渐行渐近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征收环境税,看起来对企业或个人的负担增加了,但如果能设计得很好,在优胜劣汰的过程中就会产生升级换代的经济动力,淘汰落后产能。环境税怎么才能设计好?这对有关部门是个极大的考验。

2010年,一份名叫《中国人类发展报告:迈向低碳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未来》在北京发布。当时,这份报告提到,采取渐进与巧妙的方式向低碳发展转型是中国最好的选择。目前,中国利用市场手段来推动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尚处于起步阶段。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还缺乏有效的税收调节手段。这份报告建议,中国可逐渐引入综合环境税收体系、排放总量控制及交易系统,确定企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控制排放上的责任。

就在最近,有消息称国务院正在酝酿推出环境税,相关部门可能把中国一些相关部门征收的排污费改成税收。其实关于征收环境税一事早在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上就曾明确指出在“十二五”规划中会出台,于是在今年两会召开之时,环境税的话题自然也备受关注。

在上个月的中国钢铁企业重组发展高峰论坛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就曾表示,中国推出环境税首先是将排污费改成税收,也就是将目前对废气、废水包括固体废物所征费用首先改成税。其次再逐步提高收费标准,并达到能够让企业承受的水平。

而据了解,有关环境税开征方案现已提交至国务院,或将针对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固体废物以及污水排放等方面收取。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征收环境税,看起来对企业或个人的负担增加了,但如果能设计得很好,在优胜劣汰的过程中就会产生升级换代的经济动力,淘汰落后产能。环境税怎么才能设计好?这对有关部门是个极大的考验。

酝酿已久

环境税这一提法最早是出现在英国现代经济学家、福利经济学的创始人庇古1920年出版的著作《福利经济学》。相关资料显示,环境税,也称生态税、绿色税,是20世纪末国际税收学界才兴起的概念,至今没有一个被广泛接受的统一定义。一些发达国家征收的环境税主要有二氧化硫税、水污染税、碳税、噪音税、固体废物税和垃圾税等。

早在2007年的时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环境保护部就已开始进行环境税研究,对我国开征环境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提出了环境税收制度设计方案及配套改革措施。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称,财政部、税务总局、环保部已经将环境税问题列入议事日程。

2010年,环保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三部门表示向国务院提交环境税开征及试点的请示,湖北、湖南、江西、甘肃四省则有望成为首批开征环境税的试点地区。负责环境税方案起草的专家之一、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教授孙钢表示,在试点开征阶段,环境税更可能以央地共享税种的形式开征。

当时就有报道称,虽然尚未得到有关环境税开征及试点方案的详细文本,但有专家表示,环境税税制设计方案是充分考虑我国排污企业实际情况和税收征管实际的,比较务实,且具有前瞻性。也有专家认为,方案中还有些具体细节如税率水平的确定、征收范围的确定、环保和税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减免税的设置等,需要进一步考虑。

焦点重重

在征收环境税一事上,目前关注的焦点非常之多。首先就是税基问题,这方面,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王金南此前曾公开表示,设计环境税一个最大的难点是税基(污染排放量)的确定,这应该由环保部门确定,还是由税务部门确定,尚无定论。王金南认为,环境税的出台不宜急于求成,最好先行进行试点。此外,哪些行业、哪些企业应该纳入征收环境税的范围内,征收的标准在哪里也成了焦点话题。

拿汽车行业来说,征税对象应该是汽车制造方,还是购车方?私家车和公务车的标准会不会一视同仁?征税标准是按汽车排量还是行驶公里数?

有网民表示,环境税应该在企业身上征收,至少应该汽车制造企业占大部分,用户占小部分。以税收来促进汽车企业技术的更新,降低污染。也有人认为,环境税如果从消费者这里征收会有一定分量,会使得消费者选择低税的产品购买。

从目前市场关注的点来看,关于环境税话题的焦点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谁来制订标准和征税的问题,这个执行层面涉及到环保和税务部门,甚至跟国家发改委也有不少关系;二是征税对象的确定问题,企业和消费者在承担责任方面孰轻孰重;三是征税多少的问题,例如某些对环保不利的行业是不是该课以重税,但对于我国经济发展而言,如何在课税的同时还能保证该行业有一个合理的增长,这中间还涉及到环境税额度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平衡问题;四是环境税征收后的使用,针对环保而征收的税金能否真正、合理、有效地利用到发展低碳环保的事业中去。

质疑不断

近几年来关于开征环境税的话题在媒体上已多次曝光,其中质疑声浪也此起彼伏。除了对环境税本身的关注外,还有一部分关于征税执行力和该税则对环保贡献力的问题。

中国最早的国际税收研究会会员之一、仲礼国际税收研究所首席专家王仲礼首先对“环境税”的叫法提出质疑。他认为“环境税”的叫法不准确,应该叫“环保税”。王仲礼认为,我国的税种分类,还有特定目的税、行为税等,“环保税”可以列为特定目的税类,就是为了环境保护而征的税。也可以叫“环境污染税”,属于对环境污染行为的征税。

在环境税征税与否一事上,全国乘用车市场联席会副秘书长崔东树认为,环境压力很大,环境税必须要征收,但是需要合理地征收,在总税收不增加的情况下征收。他指出,目前中国的环境税负已经很重了,应该先减征与民生有关的税收,再开征这些与世界节能环保大的发展方向相违背的税种,调整目前不合理的税收结构。

未来环境税征收执行会否到位,也成为很多人关注的焦点,甚至观点认为,环境税可能会像很多新税种一样,“雷声大雨点小”,甚至不一定能最终出台,以至“胎死腹中”,而一旦出台,相关监管部门执行的效果如何,都有待考量。开征环境税需要多种配套改革的推进,税款征收上来之后要用在实处。否则,环境税只会沦为筹集资金的小税种。

环境税征收后,环境改善的力度有多大,同样遭到质疑。有环保专家表示,如果只依靠征收环境税来治理环境污染,显然是过于理想化了。在肯定环境税的作用之时,不能过分夸大环境税的实际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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