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2-29 12:39:08 来源: 作者:未知
气候谈判天津会议
2010年10月4日至9日,联合国今年第四次气候变化谈判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AWG-LCA)第12次会议和《京都议定书》附件一国家继续减排承诺特设工作组(AWG-KP)第14次会议在天津举行。这也是中国政府第一次承办联合国框架下的气候变化正式谈判会议。
会议在天津市梅江会展中心举行。9月28日至10月3日先后举行了发展中国家集团和地区的预备性磋商会议。10月10日至11日,还在天津召开了中国、印度、巴西、南非“基础四国”气候变化部长级会议,这次会上还邀请了77国集团主席国等其他发展中国家的代表参加,共同来推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
天津会议是年底墨西哥坎昆会议之前的最后一次正式谈判会议,有来自公约和议定书缔约方以及观察员国、联合国相关机构、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和媒体约3000人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表示,我国政府承办此次会议的目的是维护公约、议定书的谈判主渠道地位,按照巴厘路线图推动双轨谈判进程,为年底的坎昆会议取得全面、平衡的积极成果做出贡献。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克里斯蒂娜·菲格雷斯在会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认为,天津会议取得了“切实成果”,“目前各方距在今年年底墨西哥坎昆会议达成一揽子结构清晰的决议更近一步”,“这次会议很有建设性,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很好的机会,尤其重要的是,这个机会可以维护人类基本的利益,这也是我们在这里谈判的原因,这也是各国政府正在努力的方向。”
气候谈判坎昆会议
2010年11月29日至12月10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6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6次缔约方会议在墨西哥坎昆举行。
此次会议的目的一是在《京都议定书》下,确定发达国家缔约方在2012年后第二承诺期的减排指标;二是在《公约》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下,没有参加《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应该承担与其他发达国家可相比的减排指标。会议的焦点是资金和技术。共有190多个国家、超过1万人参加。
经过近两周紧张的磋商,联合国坎昆气候大会于当地时间11日凌晨闭幕,会议通过了两项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
关于《京都议定书》的生死存亡是此次会议的角力点。虽然《京都议定书》最终得到坚持,但其中却包含着各国强烈的角力过程。在会议期间,中国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坎昆气候大会中国代表团团长解振华多次重申中国坚定捍卫《京都议定书》的立场。《京都议定书》是目前唯一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保护协议,它为近40个发达国家及欧盟设立了强制性减排温室气体目标,其第一承诺期将于2012年到期。
坎昆会议的重要成果体现在通过维护 “双轨制”谈判机制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落实资金援助,促进人类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坎昆会议体现了发展中国家坚持发展的需求,在解决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小岛屿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提供财政援助的资金来源上向前迈进了一步,设立了“绿色气候基金”,落实发达国家300亿美元快速启动气候融资来满足发展中国家的短期需求,并在2020年之前募集1000亿美元资金,帮助贫穷国家发展低碳经济,保护热带雨林,共享洁净能源新技术等。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11日通过其发言人发表声明说,坎昆气候大会取得了“世界急需的巨大成功”,“各国政府为了共同的事业和共同的利益走到了一起,并就进一步应对我们当今面临的巨大挑战达成了协议”。
氮氧化物减排成“十二五”硬指标
2010年12月21日,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在2010年度及“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视频会议上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在继续推进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的同时,把氨氮和氮氧化物作为新的约束性指标。
2010年5月,环保部公布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该指南中最明显的变化是出现了两个“实施总量控制”新指标,即氨氮和氮氧化物。具体减控指标拟定为,氨氮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要比2010年减少10%,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要比2010年减少10%。
10月,环保部又公布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也规定了新增的氨氮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标准。
近年的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显示,地表水中的氨氮已经逐步成为最主要的污染项目,甚至已超过化学需氧量成为影响地表水环境质量的首要指标。这种情况也同样存在于大气污染治理中。卫星监测发现,2006年后我国上空的二氧化硫开始急剧下降,降幅大约在20%,但空气中氮氧化物的浓度却在增加。
据环保部介绍,当前我国排污总量仍然居高,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目前,二氧化硫、COD、氨氮排放负荷仍然很大,氮氧化物排放量持续快速增长,机动车和农业源污染日益突出。二氧化硫浓度依然维持在较高水平,北京到上海之间工业密集区成为全球对流层二氧化氮污染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呈加剧趋势。“十二五”期间,我国资源环境压力仍十分巨大,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还将持续增加,减排任务仍相当艰巨。
紫金矿业溃坝事件
2010年7月3日和7月16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湿法厂先后两次发生含铜酸性溶液渗漏,造成汀江重大水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3187.71万元人民币。随后,紫金矿业副总裁因污染事件被刑拘,上杭县县长因污染案停职。
同年9月,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对此环境污染事件开出了最大一笔罚单:对紫金山金铜矿环境违法一案,重罚“紫金矿业”956.313万元人民币,并责令其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直至治理完成。
12月14日,福建龙岩市政府办披露,紫金矿业落实“7·3”事故后续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达的63项整改要求,已完成43项,正在落实19项,另一项将与后续规划统筹考虑。
据介绍,紫金矿业正开展环境影响、水文地质、矿山安全评估工作,明年1月底前有望出炉评估报告;重新规划建设铜湿法厂,新建处理规模达每日6.5万吨的废水处理系统及库容为153万立方米的调节库。
而在“溃坝门”之前,紫金矿业在环保部门的核查中屡屡登上环保黑榜。
今年9月21日,紫金矿业位于广东一处矿库再度发生溃坝事件,共造成22人死亡,房屋倒塌523户。有消息称,紫金矿业近年来发生的事故绝不仅仅只有以上两次,在过去的13年间发生过11起类似事故。
12月27日,福建环保厅公告称,由于今年7月紫金矿业子公司水污染事件,对其董事长陈景河、常务副总裁兼紫金山金铜矿矿长邹来昌分别处以70.6万元和77.97万元的罚款。
紫金矿业溃坝事件是一件性质十分恶劣的环境污染事件,值得指出的是,现实生活中类似这种由于监管不力、监督失控而发生的事故和事件并不在少数,几乎所有重大事故或事件的发生,都伴随着一些地方政府及其监管部门腐败和违法乱纪问题,都存在严重的权力被出售的现象。在一些地方,执法部门、监管部门已经被企业买通,成为企业违法乱纪的帮凶。
中石油大连海域污染事件
2010年7月16日18时20分左右,大连新港至中石油大连保税油库输油管线在油轮卸油作业时发生闪爆,引发管线内原油起火,致上万吨原油入海,创下中国海上溢油事故之最。
7月23日,安监总局和公安部曾公布了此次事故的初步原因,称是在“宇宙宝石”油轮已暂停卸油作业的情况下,辉盛达公司和祥诚公司继续向输油管道中注入含有强氧化剂的原油脱硫剂,造成输油管道内发生化学爆炸。
截至7月29日,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回收海上溢油9584.55吨。连同海洋局调集的中海油,共回收海上溢油11227吨,占整个海上溢油回收总量的92%。
“7·16”火灾事故是一起严重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同样也是一起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中国海监船7月19日13时30分的监视结果显示,受污染海域约430平方公里,其中重度污染海域约为12平方公里,一般污染海域约为52平方公里。石油泄漏对于大连湾的海水质量、生态系统和海洋生物产生了很大的威胁。
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指出,无论是清理油污的过程,还是周边养殖与旅游行业的协调,都存在极大的健康安全隐患。
10月24日16点10分左右,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油库再次发生火灾。
随着运输量和船舶密度的增加,我国发生灾难性船舶事故的风险逐渐增大,中国海域可能是未来船舶溢油事故的多发区和重灾区。
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
2010年8月7日23时30分左右,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暴发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为严重的山洪泥石流灾害。
截至2010年10月11日,遇难1501人,失踪264人。泥石流冲击下的舟曲,2.4平方公里土地受灾,大量城乡居民住房毁损,波及2.6万百姓,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陷于瘫痪,白龙江河道严重堵塞,堰塞湖致使大片城区长时间被水淹,造成严重损失。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州委书记陈建华通报称,“5·12”特大地震致使山体松垮,半年多长期干旱,加之瞬间性强降暴雨,是造成这次特大自然灾害的主要原因。
专家调研后发现,以前舟曲山上多是郁郁葱葱的大树,很少发生泥石流,由于乱砍乱伐和毁林开荒之风的盛行,舟曲周围的山体几乎全变成了光秃秃的荒山,加上民用木材和倒卖盗用,全县森林面积每年以10万平方米的速度减少,植被破坏严重,生态环境遭到超限度破坏,水土流失极为严重,又遇突如其来的强降雨,导致较严重的泥石流发生。
吉林化工桶流入松花江
2010年7月28日12时,穿越吉林市永吉县的温德河出现洪峰,永吉县经开区内的新亚强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吉林众鑫集团两家企业的库房被洪水冲毁,有7000只左右的物料桶被冲入温德河,进而流入松花江。
事件发生后,吉林省快速组建了8道防线,以期更有效、彻底地拦截打捞浮桶。环保部门沿江布设了7个监测断面,其中包括上游对照断面,对松花江水质进行全面监测。
环保部于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并紧急部署沿松花江增设了7个监测断面,加强水质监测,以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截至8月1日16时,吉林省共打捞出6387个原料桶,经8支搜索队伍搜查,还另外发现并锁定684个原料桶,目前没有一只化工原料桶流出吉林省境外。
四川映秀泥石流灾害
2010年8月12日起,四川省部分地区连续出现3次强降雨过程,局部地方出现大暴雨,导致多处多次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强降雨和山洪泥石流灾害主要集中在龙门山地震断裂带,道路受损严重,给部分群众生活和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带来了影响。
8月14日和19日,两轮强降雨导致岷江上游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泥石流倾泻进岷江,使岷江改道。
在这场泥石流灾害中,“5·12”特大地震震中区映秀镇是重灾区。据汶川县常务副县长罗尔基木介绍,这次特大泥石流给映秀全镇带来人员、农业、基础设施、在建工程等各方面的经济损失,初步估计在6.3亿元左右。
超威电池铅污染事件
2010年11月至12月,《第一财经日报》多篇幅报道了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罡城镇辛安店吴家林村村民状告当地利税大户、山东超威电源有限公司在与该村相隔不到200米处建厂,造成村民集体血铅超标的事件。
11月11日,一份名为《吴家林村全体村民心声》的联名诉状送到《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手中,这封信状告当地利税大户——生产铅酸蓄电池用极板及蓄电池的山东超威电源有限公司,称由于该公司在与该村相隔不到200米处建厂,造成村民集体血铅超标,尤以儿童最重。在屡次与超威电源、村党支部、镇政府、县环保局接洽后,不仅没有引起重视,反而从10月底开始房屋被拆迁,使部分村民无家可归。联名状最后还附上了按上红手印的村民签名。
铅酸电池生产企业一直被冠以“两高一资”,即高能耗、高污染、资源类。近十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铅作业安全卫生规程》、《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一系列与铅作业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对于铅酸电池的生产企业更是把控严格,在目前中国现有的3000多家企业中,只有不足一半拿到了生产许可证。
超威电池铅污染事件,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在12月17日举行的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我国重金属污染高发,今年共有9起血铅事件。重金属污染仍保持高发态势,致使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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