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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专家呼吁健全环境维权法规

今年1至7月,中国发生环境污染事故119起,平均不到2天发生1起,而这个数字已较3年前有大幅改善。18日在上海举行的研讨会上,来自环境研究、法律和媒体界的与会者纷纷认为,中国亟需建立环境健康法规体系,防止因污染违法成本过低而导致环境恶化。

由上海交通大学和国际传播促进中心(ICCD)举办的“环境健康:科学、社会和媒体”研讨会,一连两日在沪举行。

中国30多年的经济高速发展付出了巨大的环境代价,引自世界银行和自然之友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中国GDP年均增长率是发达国家的2、3倍,但是单位能耗是发达国家的8至10倍,污染则是发达国家的30倍!全球20个污染最严重城市,中国占了16个;全世界每年产生4.9亿吨垃圾,中国占了近三分之一;地表水污染严重等环境问题突出。

“环保投入不足、执法不严、违法成本低会令环境资源约束发展、环境健康纠纷的矛盾激化,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造成双重冲击。”云南省健康与发展研究会理事长张开宁认为,中国环境与健康管理缺乏法律手段,监管能力与风险防范均不足,环境与健康损害赔偿机制尚未建立。

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张岚、河海大学社会学系主任陈阿江表示,中国淡水资源短缺却污染事件频发、二次污染普遍,与企业只看到短期收益相关。而作为第三方的技术专家缺乏中立。各方利益纠结,缺乏专业取证知识的百姓环保维权更显艰难。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胡静提出,环境污染的健康损害应当实行因果关系推定。近年中国环境纠纷每年上升超过20%,投诉不少、形成有效诉讼的却不多。“个人认为,公民应有环境自卫权,环境损害赔偿应建立公共补偿机制并予以政府化保障。”

与会多家媒体代表则提出,与环境污染调查报道的艰难相比,污染违法成本过低、处罚结果更让人感到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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