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2-25 10:59:33 来源: 作者:未知
日前,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总结“十一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全面分析当前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面临的形势,研讨当前和后一段时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在会上强调,在当前国际气候谈判中,我国日益成为关注焦点,各方对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承担更大国际责任的期待上升。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必须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这样才能在未来国际谈判中争取主动。
解振华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成绩显著,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左右的目标基本完成。我国又提出了201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新增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等具体指标,实现这些目标,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解振华强调,绿色低碳发展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十二五”期间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重点,要把落实“十二五”碳强度下降指标作为总抓手,推进节能减碳、清洁能源发展、增加森林碳汇、发展循环经济等各方面工作,加快建立统计核算体系,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在分解和落实“十二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方面,不仅要分解到地方,也要研究如何有效分解到行业和企业,特别在利用市场机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要积极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并在局部地区部分行业先行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价格政策。
解振华表示,在“十二五”期间,适应气候变化要特别重视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在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评估和建设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同时,积极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据悉,去年7月份以来,我国首先在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5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8市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重点任务是编制低碳发展规划,制定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配套政策,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核算体系,积极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目前试点工作正在扎实有序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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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机制更趋完善
从2011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去年以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工作队伍得到进一步充实。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框架内设立了协调联络办公室,形成了各部门共同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整体合力。
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均已建立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
并明确了发展改革部门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职责。有7个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成立了应对气候变化处,15个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在相关处室加挂了应对气候变化处的牌子,或在处室名称中体现了应对气候变化的职责。一些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也建立了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机构。另外,国家发展改革委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成立了新一届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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