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上一张 下一张
  • 1
  • 2
  • 3
  • 4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金融 > 财经要闻财经要闻

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7月1日起生效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中国商务部20日与冰岛外交外贸部官员在京互换了《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的生效照会。按照《协定》生效条款有关规定,《协定》将于2014年7月1日正式生效。

 
中冰自贸区谈判于2006年12月启动,2013年4月15日,在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冰岛总理西于尔扎多蒂共同见证下,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冰岛外交外贸部部长奥叙尔?斯卡费丁松代表各自政府在北京签署《协定》。
 
《协定》是我国与欧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诸多领域。
 
编辑:赵  芳

上一篇: 央企今年投资重点明确 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实体经济

下一篇: 经合组织称中国经济增长将进一步放缓

协会简介 | 网站简介 | 相关法律 | 组织机构 |
Copyright © 2010-2017 宁夏能源协会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4号楼407室 邮政编码:750011 电话:0951-6971422 传真:0951-6971421
宁ICP备110002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