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公布《国家能源局2014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国家能源局于2014年2月13日在其官网公布《国家能源局2014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全文。
《要点》对于电力市场监管落下最重笔墨,全文七大条目、二十八条细则,近半数涉及电力市场。油气市场监管次之,突出油气管网公平开放。余下部分分别提到可再生能源、煤炭及节能减排等多个能源市场监管方面的要求。
简政放权,突出监管
这是能源局与电监会于2013年两会期间重组后公布的第一份市场监管文件,对此笔者有两大猜想,一、新能源局或将传承原电监会“监管职能”基因,依照重组之初中央的设想,“简政放权,突出监管”。二、据悉能源局政策法规司于2013年开始着手电力改革方案的草拟工作,2014年能源局或将工作重点放置至电力行业,尽快促成电力改革重启。
出身电监会的吴新雄在履新能源局局长后,或多或少会将电监会的基因带入重组后的能源局。以前一直被外界诟病“无市可监”的电监会,借助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东风,大可有一番作为。
与此同时,与电监会的“监管”基因一同进入能源局的,还有电监会遍及全国数千人的班底。这些人现在处于“无事可干”的状态,如果说原先编制区区百人的能源局不敢大谈“监管”,未来如果将这部分人积极性充分利用起来,那也是一支“监管”的虎狼之师。
紧握电力、油气两大抓手
虽然《要点》此次未提出新的监管办法,却在文中一再重提此前一直未能有效实施的改革设计,例如大用户直购电、油气管网公平开放、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收购等等……这些政策在设计之初以我国目前能源形势为出发点,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却因种种改革阻力,而不能达成改革效果。
此次《要点》中对电力市场的实施监管内容十分全面,包括:监管电力调度交易,监管电网公平开放,监管电网输配电成本,监管年度合同电量确定与执行,监管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监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征用情况等。
此外,《要点》要求“全面推进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力争全国大部分省份开展直接交易,交易电量不低于全社会用电量的3%,并选择部分省份进行深度试点。”
大用户直购电试点从2002年国务院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5号文件)起已推行十二年,旨在打破电网独买独卖,为发电端与消费端直接搭建交易平台,意义重大。十二年间,国内启动直购电试点省份共12个,分别为吉林、广东、辽宁、安徽,福建、江苏、黑龙江、湖南、四川、山西、甘肃和贵州。2011年全国大用户直接交易电量81.94亿千瓦时,不足全社会用电量千分之二。按照能源局公布的2013年全社会用电量5.3万亿千瓦时计算,那2014年大用户直购电将至少超过1590亿千瓦时。虽然3%的占比微不足道,但其庞大的绝对值举足轻重。
《要点》对油气管道的表述趋近保守,即提到“公平开放”,回避舆论呼声正盛的“独立”问题。
“促进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研究出台《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做好宣贯与实施工作。组织开展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专项监管,重点对油气管网设施输送(储存)能力及效率、接入申请与受理、合同签订与执行、信息公开与报送等情况实施监管。”
《要点》对油气管网的态度延续了能源局2013年发布的《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精神。征求意见稿具体设计是为“未来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在油气管网设施有剩余能力的情况下,应与第三方市场主体平等协商开放相关事宜,提供输送、储存服务。”
中国目前油气形势下,舆论呼唤的“管网独立”未必可行,现实情况下实现管网公平开放,解决管网重复建设,管输效率低下不失为一种务实的做法。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处于油气行业中游端的管网开放又会不会无奈沦为一个“伪命题”?上游的封闭让这些原本可以公平有效流动的“剩余管输能力”,有可能变为一种“优美”的摆设,也可能成为限制竞争对手的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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