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打造城市发展的升级版,国家发改委将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到2015年,选择100个左右城市(区、县)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活动。
此次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将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目标,根据自身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和区域特点,实施大循环战略,把循环经济理念融入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发展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争通过3-5年创建工作,初步形成循环型生产方式,率先构建起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市建筑、交通和基础设施基本实现绿色化,生产系统与社会生活系统的循环化程度明显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形成浓厚的绿色循环文化氛围,循环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循环型社会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创建,各创建城市(县)的资源产出水平提高幅度超出国家平均水平,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优于上级政府分解指标。
为了完成以上创建目标,国家发改委提出,要加强资金支持。示范城市(县)创建实施方案内的建设内容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同时要创新金融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循环经济领域。
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创建工作的正式启动,标志着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已逐渐由点、线延伸到面,由行业、产业层面扩展到社会层面。
(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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