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上一张 下一张
  • 1
  • 2
  • 3
  • 4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金融 > 财经要闻财经要闻

宁夏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新增15条规定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经“大修”后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也于当天面向公众进行宣传。这部于12月1日起施行的新《条例》增加了15条新内容,重点解决电力设施保护目前面临的实际难题。
 
兴庆区满春乡一处废品收购站内,在110千伏的杆塔下临时搭建了彩钢板房,周围堆满了杂物。一旦大风刮起,吹起的杂物搭在高压线上,很容易造成短路跳闸。银川供电局输电运检组安全专责告诉记者,以往面对这样的问题,供电部门也是无可奈何。而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此类行为的违规性。随后,电力部门也将联合废品收购站所在辖区所在相关部门对该隐患点进行排除。
 
除杂物堆放和违规搭建的行为外,“树线矛盾”也对电力线路构成威胁。而新《条例》规定了高压线和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并允许电力企业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修剪、砍伐树木,这将有效破解“树线矛盾”。
 
据银川供电局法律专责介绍,新《条例》新增了15条法规,其中首次明确划定了直流高压、低压输电线路的保护区域。同时,新法规增加了将充(换)电、电力调度和电力交易场所设施纳入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对电力废旧物资买卖实行实名制等内容。

上一篇: 央企今年投资重点明确 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实体经济

下一篇: 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出台

协会简介 | 网站简介 | 相关法律 | 组织机构 |
Copyright © 2010-2017 宁夏能源协会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4号楼407室 邮政编码:750011 电话:0951-6971422 传真:0951-6971421
宁ICP备110002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