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5-04 10:41:03 来源: 作者:王颖春
国家发改委五一节前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提到,到2013年以前要淘汰200万吨/年以下的常减压装置。业内人士认为,目前80%以上的地方炼厂达不到这一标准。这意味着未来3年大量达不到设备要求的地方炼厂将在国家产业政策下被淘汰。
新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指出,到2013年以前要淘汰200万吨/年以下的常减压装置,而2005年版本的指导目录是淘汰100万吨/年以下的常减压装置。
据卓创资讯数据监测模型显示,截至2010年底,国内主营炼厂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约占整个炼厂的22.77%,国内地方炼厂200万吨/年及以下常减压装置则占整个地炼的近80%。
早在2009年5月3日,发改委网站就曾刊登了《在保增长扩内需中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一文,该文提出到2011年,淘汰100万吨及以下低效低质落后炼油装置,积极引导100万吨-200万吨炼油装置关停并转,防止以沥青、重油加工等名义新建炼油项目。
卓创资讯分析师胡慧春认为,此次将淘汰落后炼油期间延后至2013年,相当于给地炼厂家两年的延后期。不管是限制新增产能还是淘汰落后产能,国家最终目的是要实现国内成品油炼油能力的快速增加,以满足日益快速增长的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从行业层面来看,也是为了实现石油炼制行业的产业化,从而达到规模经济,从总体上减低各个环节的成本。
在地方中小炼厂遭遇淘汰的同时,地方的大型炼厂将进一步做强做大。据了解,2011年山东地炼将有较大规模的扩能,包括东明石化一套6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华星石化一套6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正和集团一套5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届时该三家炼厂一次加工能力将分别跃居1160万吨/年、850万吨/年、830万吨/年。另外,随着弘润石化黄岛至弘润输油管道的建设成功,炼厂也有计划继续扩大产能。
新版目录也对其他炼油深加工和乙烯装置规模门槛提出限制。其中,石脑油裂解制乙烯装置门槛保持在80万吨/年,限制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催化重整、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装置的新增产能投产,这意味着,炼油深加工的门槛也在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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