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4-08 10:00:43 来源: 作者:张涵
北京市发改委7日发布公告称,9日起,本市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乘距超过基价公里(3公里)的乘客燃油附加费标准由1.00元/运次调整为2.00元/运次,乘距不超过基价公里(3公里)的乘客不收取燃油附加费。
2009年11月北京市完善了出租车租价油价联动机制。当油价在6.50元/升-7.10元/升时,对乘距超过基价公里乘客加收1.00元/运次燃油附加费。随着国际油价的上涨和国内成品油的几次统一调价,北京市的93号汽油零售价于去年12月22日超过了7.1元的燃油费调价关口,达到7.17元。今年北京市“两会”期间,出租车燃油费何时上调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市发改委当时做出表态称,已经按照联动机制的要求启动了调价的相关研究工作,将充分考虑油价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
发改委昨日表示,2009年12月以来,国内成品油价格(破解油价困境)已上调5次,4月7日本市93号汽油价格调整为7.85元/升,出租车燃油成本大大增加。为疏导油价上涨对出租车行业影响,在政府和企业继续对出租车驾驶员发放燃油补贴的基础上,相应调整燃油附加费标准,以确保出租车行业正常运营。
发改委称,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本市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城市公交、客运价格不做调整,努力稳定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副食品价格。燃油附加费调整后,各有关部门将认真做好出租车驾驶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首都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和形象,同时将加大对违规收取燃油附加费、不提供燃油附加费票据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违规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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