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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力争年内出台

早报记者 李跃群

据新华社昨日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国家发改委)表示,“新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将力争年内出台,该机制将更加透明。”

“现行机制与供需脱轨”

另据财经网昨日报道称,一位国有石油公司负责人透露,目前各方对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已基本形成共识,时间段上将从现有规定的22天调整成品油价格,改为一周一调。

该人士还表示,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有可能取消“根据国际原油市场4%变动频率调整国内油价”的限制,改为根据国际油价涨跌调整。

现在的成品油定价是根据国家发改委于2009年5月7日发行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进行调整。

根据《办法》,当国际市场原油移动平均价格连续22个工作日变化超过4%时,国家发改委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但该价格在实行了一年多之后,被指存在规则不够透明、调整周期过长、要求幅度过大、国内供需关系脱轨等问题。

正是由于22个工作日的长周期外加4%的大幅度,导致了自今年6月1日成品油调整价格之后,虽然国际原油价格上下波动,但是国内油价却在长达4个多月的时间内未进行任何调整。在这4个月时间间,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油荒问题。

“难借用国外定价模式”

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表示:“现行《办法》最大的问题是时间差问题,由过去的油价来确定现在的价格,而且周期过长,于是商人很容易根据国际油价的走势进行判断,在预期可能上调油价时,通过囤积的方式来获利,而在预期未来将可能下跌的情况下,则大幅抛售。”

董秀成还认为,《办法》并未将国内供需关系考虑在内,仅凭国际市场的原油价格变化,是不足以反应国内供需关系的,“比如在国内成品油需求不旺的情况下,国际原油价格可能依旧上涨,在这种情况下还提高国内成品油售价显然是不合理的。”

董秀成认为,从改革的方向看上,新的价格形成机制应该尽量缩短调价周期,使商人难以根据预期进行投机,同时需要把国内供需关系综合考虑进去,避免出现内外脱节的情况。

“此外,目前调价复杂,需要层层审批,比如国家发改委价格司需要将方案上呈国务院,通过之后才能发布指令,这需要一个时间过程。这便已经不是‘公布价格’而是‘制定价格’了。合理的做法应该是严格测算,及时发布指令,不要通过审批。”董秀成补充道。

目前西方国家的成品油价格完全由市场供需关系决定,与政府没有任何关系。董秀成认为以目前国内油品销售主体来看,还不适合采用这个方式,“西方国家的成品销售市场是充分竞争的,不像国内市场这么集中,两大公司(中石油、中石化)几乎可以主导整个市场走势。如果放弃了政府的定价,那么在不充分竞争的情况下,可能出现价格偏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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