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0-13 09:28:47 来源: 作者:未知
在国际油价的推波助澜下,国内成品油批发市场最近也“涨”声连连。本报记者从业内了解到,不少成品油批发市场已出现“批零一价”,而部分地区的成品油批发价甚至涨到超过最高零售限价的水平,这表明自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实施以来已基本绝迹的“批零倒挂”重现市场。
对此,有石油专家表示,这一现象应被视为违规,价格部门可着手调查;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违规还谈不上,但这是对民营油站的挤压。
山西河南部分柴油报价“超限”
据中国化工网提供的数据显示,本月 11日,山西、河南部分主营单位的0号柴油报价已首次突破最高零售限价,其中山西太原某主营单位的0号柴油大涨150元至7420元/吨,超出最高零售限价150元;河南某主营单位省公司要求下属分公司9点半起锁价,0号柴油报价高达7330元/吨,超出最高零售限价95元,郑州一家主营单位0号柴油也上推到7280元/吨。
本报记者随后从中国加油站网印证了上述数据。后者提供的资料显示,11日当天,山西某主营单位0号柴油报价在7400-7500元/吨之间,而当地目前的最高零售限价为7270元/吨。此前的10月1日,中石油和中石化已分别上调了柴油内部调拨价50元/吨和150元/吨。
激辩是否违规
“如果批发价的确超过最高零售限价的话,那意味着过去常见的‘批零倒挂’又重现市场了。”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教授昨天对本报记者表示,由于国家发改委已明确规定批零之间有一定价差,这一现象应属违规。
在他看来,“批零倒挂”肯定对民营油站很不利,因为国有油企上下游一体化,零售亏损可由批发弥补,而民营油站则无法做到这一点。
中国加油站网首席分析师黄顺敬也认为“批零倒挂”是对民营油站的挤压,但违规还谈不上。
据去年发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第八条规定,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但《办法》第十条还规定,成品油批发企业销售给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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