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上一张 下一张
  • 1
  • 2
  • 3
  • 4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金融 > 财经要闻财经要闻

第二批光伏招标争夺“合理低价”

我国第二批光伏电站招标,最终将由“合理范围内最低价者中标”。昨天,中海阳(北京)鑫能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薛黎明告诉记者,管理部门已如此明确告知企业。

中海阳正在准备标书,薛黎明表示,这次招标将又是一次“价格混战”。

我国在发展光伏发电产业时采取特许权招标的方式,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为通过竞争发现光伏发电的合理价格。在2009年敦煌1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招标中,最终确定电价为1.09元/度,其中有企业开出了0.69元/度的井底价。对于此次招标,薛黎明说:“公司曾按照1.09元/度去测算,但发现根本无法正常盈利”。

上一篇: 央企今年投资重点明确 聚焦主责主业、发展实体经济

下一篇: 北京节能超市试点开局遇冷

协会简介 | 网站简介 | 相关法律 | 组织机构 |
Copyright © 2010-2017 宁夏能源协会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4号楼407室 邮政编码:750011 电话:0951-6971422 传真:0951-6971421
宁ICP备110002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