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2-23 10:53:41 来源: 作者:衡道庆 张牡霞
事实上,央企重组概念在资本市场风生水起,只是央企改革发展大浪中激起的一朵小小的浪花。在“十一五”时期,央企正以更加不断强大的形象,参与到中国经济的方方面面。
央企资产五年翻番
“十一五”时期,央企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大幅提升。2005-2010年,央企资产总额由10.5万亿元增长到24.3万亿元,年均增长18.2%;营业收入由6.79万亿元增加到16.7万亿元,年均增长19.7%;实现净利润由4642.7亿元增加到8489.8亿元,年均增长12.8%;上缴税金由5779.9亿元增加到1.3万亿元,年均增长17.6%。
实力不断增强的央企,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国际排行榜上。2010年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500强中,国资委监管的央企有30家,比2005年增加20家,中国石化、国家电网、中国石油进入前十强。
“‘十一五’时期央企发展质量还是比较好的。”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22日举行的“十一五”时期中央企业改革发展情况和“十二五”总体思路新闻发布会上如是评价。
不仅综合实力提高,在过去五年,央企治理机制和管理水平也明显提高。央企普遍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加强资金集中管控,实施物资集中采购,建立风险防范体系,集团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大力压缩管理层级,缩短管理链条,组织架构和管理流程不断优化。央企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97.8%的企业实现了财务管理信息化,88%的企业实现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79.1%的企业实现了设备管理信息化,建筑企业全部实现了项目管理信息化。2009年,有17家央企获得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等奖,占获奖总数的55%。
央企公司法人治理的探索也在“十一五”期间取得突破性进展。2005年,国资委决定在央企进行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试点工作,并选定宝钢等7户企业作为第一批试点,这一事件被称为国资委成立以来最大的新闻。到目前为止,建设规范董事会的央企已经扩大到32家,外部董事占半数以上,外部董事制度和董事会规范运作的制度体系逐步健全。
改制重组持续推进
在2005年启动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央企市场化改革的道路并没有停止,“十一五”期间,改制重组贯穿央企改革发展路径。
2006年年底,国资委研究制定并由国办转发了《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加快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大力推动改制上市,并加快国有大型企业的调整和重组,促进企业资源优化配置。
随后几年,国资委积极贯彻这一文件精神,支持资产或主营业务资产优良的企业实现整体上市,鼓励已经上市的国有控股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收购资产等方式,把主营业务资产全部注入上市公司。
经过四年多的努力,央企改制上市比例大幅提高。国资委统计数据显示,央企及其所属子企业的公司制股份制改制面从2005年的40%提高到2010年的70%,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的央企有43家,央企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达336家,央企资产总额的52.88%、净资产的68.05%、营业收入的59.65%都在上市公司。
因此,国务院国资委主任王勇在评价央企2010年万亿元利润的成绩时特别指出,“这意味着广大股东得到了丰厚的回报,因为绝大部分央企已经股份化,70%的央企都是上市公司,而且是在美国、中国香港和中国内地三地上市,所以现在央企的资产60%属于13亿国民,40%是属于国内外的战略投资者。”
除了资本证券化率提高影响着资本市场之外,央企联合重组,也时刻拨动资本市场的心弦。
《意见》下发后,央企重组开始大幅提速。在强强联合,以强并弱,科研院所并入产业集团,非主业资产向其他央企集中这四种思路的引导下,国资委成功实施电信、航空、医药、冶金等行业重大重组,央企户数从2006年的162户减少到目前的121户。
央企重组不仅实现了户数的减少,也使得央企资产更加集中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记者从国资委了解到,目前,央企超过80%的资产集中在石油石化、电力、国防和通信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以及运输、矿业、冶金和机械等支柱行业。
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
与央企改革同行的,还有央企的科技创新能力。“十一五”时期,央企科技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国务院国资委提供的数据显示,2006-2009年央企科技投入经费年均增幅达到28.5%,科技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2.1%,其中军工行业已达5.36%。
加大科技投入取得了明显成效。据国资委统计,截至2009年底,央企累计拥有有效专利76138项,其中有效发明专利21266项。33家央企被命名为国家级创新型企业,46.2%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建在央企。2005年以来的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和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全部由央企获得。
世界上时速最快的动车组、首个特高压示范工程、首个煤直接液化示范工程都是由央企研制建设的。青藏铁路、三峡工程、载人航天、“嫦娥工程”等更成为我国自主创新的典范。
在电信领域,去年10月,大唐电信集团主导提出并拥有核心专利与知识产权的“TD-LTE-A”成功入选4G国际标准,中国移动完成“TD-SCDMA”3G国际标准的产业化和市场化商用,并已建成26个国际TD-LTE试验网,推动了我国移动通信产业从TD-SCDMA3G时的追赶型向4G时代领先型的转变。
同样,在特高压等领域,央企研发的技术也更多出现在国际标准当中。“十一五”期间,国家电网特高压交流1100千伏电压成为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
风险防控不断加强
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则使得不少央企在全球金融危机当中躲过一劫,在2009年底,央企更是率先走出了金融危机影响。
去年1月20日,国资委公布数据显示,2010年,央企累计实现利润7977.2亿元,比上年增长14.6%。这一较高的增速,大大超出了许多人的预期。央企之所以能在金融危机影响下,率先走出低谷,与从2006年开始建立风险管理体系不无关系。
国资委高度重视指导国有企业加强风险管理。2006年,国资委印发《央企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引导组织企业清理高风险业务,搞好风险监控。提早两年开始的风险控制让不少央企在2008年金融危机当中躲过一劫。目前,大多数央企建立了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一批央企境外上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内部控制体系。
同时,为应对全球化市场竞争、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国务院国资委连续实施企业法制建设两个三年目标(2005-2007年、2008-2010年),指导推进国有重点企业,特别是央企总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
据了解,截至目前,121户央企中,已有111户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比例达到92%,央企全系统共有791户重要子企业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企业法律顾问组织体系基本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逐步完善,上下联动的企业法律管理链条开始形成。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五年来,全国国有重点企业特别是央企规章制度、重大决策和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得到明显加强;改制上市、调整重组过程中的法律论证与保障得到进一步落实;企业“走出去”、法律风险防范也要跟着“走出去”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协调处理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五年来的风险防控工作,在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避免和挽回企业经济损失、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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