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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少数央企别拖节能减排后腿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近日在出席第二届中国能源企业高层论坛时,勉励5家节能减排“任务艰巨”的企业“一定不要拖了中央企业的后腿”。

在全国主要工业企业都在冲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时候,国资委所监管的大部分中央企业已经提前达标。

国家发改委重点监测考核的1000家企业中,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两大电网、五大发电集团、华能、华润、国投、长江三峡集团这些能源企业,以及中铝集团、宝钢集团等制造业企业都是节能减排大户。

在过去的五年时间中,央企在节能减排上已取得了积极成效。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当年安排“十一五”期间的减排目标时,190户央企所属企业总共承诺的节能量为2676万吨标准煤,大约占到全国千家节能目标总量的29%。截止到2009年底,纳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考核的央企已经累计完成节能量4139万吨标准煤,是节能考核目标的1.55倍。

与2005年相比,2009年中央企业的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下降15.1%,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36.8%,中央企业“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目标已经提前一年完成。

“‘十二五’期间我们中央企业减排任务估计问题不大,问题大的是在节能(注:“十一五”减排目标对应的是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节能目标对应的是单位GDP能耗)。因此,从现在开始我们所有的中央企业就要在节能方面打一场攻坚战。”黄淑和强调说,“前几天国资委班子也专门开了会,可能在节能减排重要技术方面要给予一些政策支持,也考虑在其他的政策上对节能减排工作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

伴随着国资委吹响的节能攻坚新号角,主要的能源集团已经提前开始了节能新技术的布局,而且正处于快速扩张期。

“十一五”末期,央企对新能源表示了极大的投资热情。但也有能源分析人士认为,针对近两年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领域大量产能在不计成本地“抢占山头”的现象,未来应该按照“十二五”规划的对新能源投资进行有序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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