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氮氧化物减排成“十二五”硬指标

2010年12月21日,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在2010年度及“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视频会议上表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在继续推进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的同时,把氨氮和氮氧化物作为新的约束性指标。

2010年5月,环保部公布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该指南中最明显的变化是出现了两个“实施总量控制”新指标,即氨氮和氮氧化物。具体减控指标拟定为,氨氮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要比2010年减少10%,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要比2010年减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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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环保部又公布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也规定了新增的氨氮和氮氧化物的减排标准。

近年的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显示,地表水中的氨氮已经逐步成为最主要的污染项目,甚至已超过化学需氧量成为影响地表水环境质量的首要指标。这种情况也同样存在于大气污染治理中。卫星监测发现,2006年后我国上空的二氧化硫开始急剧下降,降幅大约在20%,但空气中氮氧化物的浓度却在增加。

据环保部介绍,当前我国排污总量仍然居高,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目前,二氧化硫、COD、氨氮排放负荷仍然很大,氮氧化物排放量持续快速增长,机动车和农业源污染日益突出。二氧化硫浓度依然维持在较高水平,北京到上海之间工业密集区成为全球对流层二氧化氮污染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灰霾和光化学烟雾污染呈加剧趋势。“十二五”期间,我国资源环境压力仍十分巨大,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还将持续增加,减排任务仍相当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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